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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19年3月2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 | 2019年4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3 | 2019年6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
4 | 2019年7月24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5 | 2019年8月9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2019年8月22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 | 2019年10月1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8 | 2019年10月23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在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
2、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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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