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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 11721号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66,824,328.02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317,623,879.59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24,759.71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43,908,518.08元。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除新增利润表项目外,无影响金额除新增利润表项目外,无影响金额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06,598,374.11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06,598,374.11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减少12,851.59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增加12,851.59元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其他流动资产:减少777,520,00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782,913,269.03元 归母留存收益:增加3,952,073.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251,407.03元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89,789.00元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84,538,031.12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828,588,994.62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7,662,023.12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34,594,868.46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025,343.72元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768,728.2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51,725,813.12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791,851,489.62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5,094,257.37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34,006,075.41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025,343.72元
(4)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归母留存收益:减少685,355.82元 应收账款:减少257,819.37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273,444.49元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61,524.39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16,263.02元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431,879.37元留存收益:减少3,868,621.7元 应收账款:减少187.08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5,157,975.19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9,540.57元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549,948,352.47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549,948,352.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06,598,374.11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06,598,374.11
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6,824,328.02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6,566,508.65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64,073,704.11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63,800,259.6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284,538,031.12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828,588,994.62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银行理财)777,52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82,913,269.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739,637,109.05货币资金摊余成本739,637,109.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2,851.59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2,851.59
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24,759.71应收账款摊余成本124,572.63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754,696,219.43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749,538,244.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251,725,813.12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91,851,489.62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贵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第三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0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批准。

本专项意见是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它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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