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9-04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此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兰克、刘树浙、俞勤宜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