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魏爱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灵玲女士、时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7日、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和《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一、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魏爱雪
职工代表监事:唐灵玲、时季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杨虹伟先生任期届满,本次任期届满后杨虹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虹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00股,杨虹伟先生本次任期届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杨虹伟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