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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14,450,340股。因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按总股本551,032,5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450,340股后的536,582,21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53,658,221元=536,582,210股×1.000000元÷10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53,658,221元÷551,032,550股=0.0973775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377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551,032,55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4,450,340股,即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3,658,22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1,032,5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450,340股后的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

53,658,221元=536,582,210股×1.000000元÷10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53,658,221元÷551,032,550股=0.097377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3775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孟利利、皇甫晓飞咨询电话:0311—85323900传真:0311-853293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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