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2020年12月)》请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拟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变更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8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