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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1-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八月

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0年8月7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会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华英证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意见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落实和修改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1-3

问题一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射频前端器件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31.03%,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4.51%,无线充电模组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9.97%。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是否涉及新业务,并具体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销量、价格、成本、费用、预测期增长率和稳定期增长率)及是否有可靠数据来源,是否与历史数据、运营计划、行业数据等情况相符;(2)结合发行人客户储备、在手订单、市场空间、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披露本次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以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是否涉及新业务,并具体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销量、价格、成本、费用、预测期增长率和稳定期增长率)及是否有可靠数据来源,是否与历史数据、运营计划、行业数据等情况相符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射频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天线、无线充电模组、射频材料、射频前端器件、EMI\EMC器件、射频连接器、音/射频模组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IoT设备等移动终端领域。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均投资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范围内。具体而言,“射频前端器件项目”主要产品为SAW、TC-SAW和BAW滤波器,该项目系公司在滤波器研发和制造领域长期进行人才、技术和产业资源积累及布局之后的产业化落地。虽然该项目面向的客户仍为全球主流智能终端品牌商,可以充分依托公司长期建立的大客户平台优势,但是在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与现有业务存在

1-4

差异,是在现有泛射频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涉及新业务;“5G天线和天线组件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各类LCP天线及天线组件,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进行各类天线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天线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储备,同时也研发了基于LCP材料的射频传输线等产品,积累了对LCP材料应用的深刻理解,该项目系公司以现有核心产品技术积累为基础,针对新材料应用的产品升级换代,未涉及新业务;“无线充电模组项目”主要产品为无线充电接收端和发射端的模组,公司已经实现了长期批量出货,并覆盖了全球主流品牌客户,该项目系公司在现有无线充电模组产线基础上的产能提升和品类拓展,未涉及新业务。

(二)项目效益预测的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及测算依据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20个月,运营期10年,项目效益预测时假设运营期满后停止生产并以账面价值处置全部资产回收资金。

(1)测算依据和过程

①销售收入

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SAW、TC-SAW和BAW滤波器,由于项目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因此假设销量等于产量。其中,各产品的年产量系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的厂房、生产设备以及人员配备以及产能爬坡规划测算得出,各产品的预测销售价格参考目前及预测未来市场情况确定。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3908.HK)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国半导体-无线通信芯片:5G推动射频前端结构性增长》,其估算单只滤波器的价格为0.2美元,高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SAW、TC-SAW和BAW滤波器的加权平均单价0.55元(折合约0.08美元),本项目销售单价预测较为谨慎。

本项目运营期内前两年为产能爬坡期,其中第一年达产率20%,第二年达产率80%;第三年起实现满产,达产率100%,剩余运营期内产量及销量保持不变。

②销售成本

1-5

销售成本均系产品生产发生的相关成本,主要包含原材料、能耗、人工成本、折旧、生产设备维修费及变动制造费。其中,原材料依据相关物料实际消耗量和物料价格进行测算;能耗根据生产所需水、电和天然气消耗和价格进行测算;人工成本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人员薪资水平并考虑每年2%-5%的薪酬上涨幅度进行测算;折旧摊销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厂房、装修、设备以及土地的折旧摊销测算;维修费以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测算;变动制造费用以当期销售收入的1%测算。

③期间费用

由于本项目以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未安排债务筹资,因此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以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依据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④所得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信维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率。

⑤净利润

项目销售收入在扣除销售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后得到净利润。

(2)测算结果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6

射频前端器件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单位:万元
年份T1T2T3T4T5T6T7T8T9T10运营期内 平均
销售收入63,200.00252,8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316,000.00284,400.00
其中:单价(元)0.550.550.550.550.550.550.550.550.550.550.55
年产量(万颗)115,000.00460,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75,000.00517,500.00
销售成本40,931.22135,204.02164,647.31165,160.18165,692.56166,245.30166,819.30167,415.48168,034.83168,678.38150,882.86
税金及附加10.00247.852,482.502,482.502,482.502,482.502,482.502,482.502,482.502,482.502,011.79
期间费用7,986.1031,789.8439,753.4639,759.2839,765.2339,771.2939,777.4739,783.7839,790.2139,796.7735,797.34
所得税2,140.9012,833.7416,367.5116,289.7116,208.9616,125.1416,038.1115,947.7415,853.8715,756.3514,356.20
净利润12,131.7872,724.5592,749.2292,308.3391,850.7691,375.7890,882.6390,370.5189,838.5989,286.0081,351.82
毛利率35.24%46.52%47.90%47.73%47.57%47.39%47.21%47.02%46.82%46.62%46.00%

注:T1为运营期第一年,以此类推。

1-7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运营期10年,项目效益预测时假设运营期满后停止生产并以账面价值处置全部资产回收资金。

(1)测算依据和过程

①本项目的产品主要为Sub 6G LCP天线与毫米波LCP天线,由于项目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因此假设销量等于产量。其中,各产品的年产量系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的厂房、生产设备以及人员配备以及产能爬坡规划测算得出,各产品的预测销售价格参考目前及预测未来市场情况确定。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601066.SH)发布的研究报告《LCP专题报告—不仅仅是天线革命》,iPhoneX中LCP天线平均单价约为4-5美元,高于本项目产品预测平均单价19.64元人民币(折合约2.84美元),本项目销售单价预测较为谨慎。

本项目Sub 6G LCP天线产品运营期内第一年为产能爬坡期,达产率60%;第二年起实现满产,达产率100%,剩余运营期内产量及销量保持不变。毫米波LCP天线产品运营期内前两年为产能爬坡期,其中第一年达产率50%,第二年达产率80%,第三年起实现满产,达产率100%,剩余运营期内产量及销量保持不变。

②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均系产品生产发生的相关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委外加工成本、能耗、人工成本、折旧、生产设备维修费及变动制造费。其中,原材料依据相关物料实际消耗量和物料价格进行测算;委外加工成本根据具体委外加工环节和相关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能耗根据生产所需水、电和天然气消耗和价格进行测算;人工成本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人员薪资水平并考虑每年2%-5%的薪酬上涨幅度进行测算;折旧摊销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厂房、装修、设备以及土地的折旧摊销测算;维修费以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测算;变动制造费用以当期销售收入的1%测算。

1-8

③期间费用

由于本项目以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未安排债务筹资,因此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以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依据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④所得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信维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率。

⑤净利润

项目销售收入在扣除销售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后得到净利润。

(2)测算结果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9

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单位:万元
年份T1T2T3T4T5T6T7T8T9T10运营期内 平均
销售收入191,688.00315,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36,980.00320,350.80
其中:单价(元)18.9818.8119.8219.8219.8219.8219.8219.8219.8219.8219.64
产量(万套)10,100.0016,8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7,000.0016,290.00
销售成本118,547.16197,924.19209,829.97210,488.82211,172.92211,883.38212,621.35213,388.06214,184.78215,012.85201,505.35
税金及附加529.972,899.303,113.713,113.713,113.713,113.713,113.713,113.713,113.713,113.712,833.90
期间费用20,898.1834,545.3636,718.4436,793.6836,871.1836,951.0037,033.2437,118.0037,205.3337,295.3835,142.98
所得税7,756.9012,091.6713,097.6812,987.5712,873.3312,754.7912,631.7512,504.0412,371.4312,233.7112,130.29
净利润43,955.7868,519.4874,220.2073,596.2272,948.8772,277.1371,579.9470,856.2070,104.7469,324.3568,738.29
毛利率38.16%37.36%37.73%37.54%37.33%37.12%36.90%36.68%36.44%36.19%37.15%

注:T1为运营期第一年,以此类推。

1-10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运营期10年,项目效益预测时假设运营期满后停止生产并以账面价值处置全部资产回收资金。

(1)测算依据和过程

①销售收入

本项目的产品为无线充电接收端模组和发射端模组,由于项目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因此假设销量等于产量。其中,各产品的年产量系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的厂房、生产设备以及人员配备以及产能爬坡规划测算得出,各产品的预测销售价格参考目前及预测未来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无线充电模组产品的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手机品牌厂商或其代工厂,产品下游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而上述客户对于无线充电模组的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故其出于稳定性考虑一般仅向两至三家供应商进行采购,因此市场上未有可以和本项目对比的公开的无线充电模组产品价格数据。但本项目的产品销售价格系公司根据拟生产产品的性能、尺寸和外观等因素,结合公司过往生产销售无线充电模组产品的情况,并经市场调研后合理预测得出,因此本项目的产品销售价格测算具备审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运营期内第一年为产能爬坡期,达产率40%;第二年起实现满产,达产率100%,剩余运营期内产量及销量保持不变。

②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均系产品生产发生的相关成本,包括原材料、能耗、人工成本、折旧、生产设备维修费及变动制造费。其中,原材料依据相关物料实际消耗量和物料价格进行测算;能耗根据生产所需水、电和天然气消耗和价格进行测算;人工成本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人员薪资水平并考虑每年2%-5%的薪酬上涨幅度进行测算;折旧摊销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厂房、装修、设备以及土地的折旧摊销测算;维修费以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测算;变动制造费用

1-11

以当期销售收入的1%测算。

③期间费用

由于本项目以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未安排债务筹资,因此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以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为依据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④所得税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信维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率。

⑤净利润

项目销售收入在扣除销售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后得到净利润。

(2)测算结果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12

无线充电模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运营期内 平均
销售收入263,211.2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58,028.00618,546.32
其中:单价(元)23.8423.8423.8423.8423.8423.8423.8423.8423.8423.8423.84
产量(万只)11,04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7,600.0025,944.00
销售成本195,751.06472,158.74472,737.39473,334.22473,949.93474,585.25475,240.93475,917.77476,616.59477,338.25446,763.01
税金及附加10.002,368.193,019.063,019.063,019.063,019.063,019.063,019.063,019.063,019.062,653.07
期间费用27,813.4169,500.0269,521.1169,542.7069,564.8169,587.4669,610.6569,634.4069,658.7469,683.6765,411.70
所得税5,945.5117,100.1616,912.5716,819.8016,724.1316,625.4416,523.6016,418.5216,310.0416,198.0515,557.78
净利润33,691.2296,900.8995,837.8895,312.2294,770.0794,210.8093,633.7693,038.2592,423.5791,788.9788,160.76
毛利率25.63%28.25%28.16%28.07%27.97%27.88%27.78%27.68%27.57%27.46%27.65%

注:T1为运营期第一年,以此类推。

1-13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与历史数据、运营计划、行业数据等情况相符

1、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与公司历史数据的比较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营运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平均值与公司最近三年对应财务指标平均值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毛利率(%)期间费用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36.7611.9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46.0012.59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37.1510.97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27.6510.58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毛利率为46.00%,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原因系项目产品TC-SAW和BAW滤波器技术研发难度较大,生产工艺门槛较高,目前市场基本上被少数国外企业所占据因此行业整体利润水平较高所致。

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期间费用率为12.59%,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期间费用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考虑该项目需要长期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故预测的研发费用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毛利率为37.15%,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

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期间费用率为10.97%,略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期间费用率水平,主要系公司考虑现有管理体系和客户储备能够为项目运营带来有效支撑,项目运营产生收益时能够体现出一定的规模效应。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1-14

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毛利率为27.65%,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原因系无线充电模组原材料占销售收入比例相对较高,且公司预计无线充电模组市场竞争相对更为激烈所致。该项目营运期内平均期间费用率为10.58%,略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期间费用率水平,同样主要系公司考虑现有管理体系和客户储备能够为项目运营带来有效支撑,项目运营产生收益时能够体现出一定的规模效应。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各项关键指标以公司近年经营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各项目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支出以及下游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进行了审慎调整所得出,整体与公司历史数据相匹配。

2、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与公司运营计划相符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该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厂房基础之上进行厂房规划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人员招募培训以及流片生产等建设工作。其中,由于涉及高规格无尘车间装修工程,因此工期较长,且部分生产设备购买周期较长,因此本项目建设期预计需要20个月进行。

此外,考虑到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后运营期第一年(T1)仅有4个月的生产期,同时射频前端产品生产预计需要一定的设备调试磨合时间,因此公司谨慎预测该项目运营期第一年(T1)达产率为20%,第二年(T2)达产率为80%,至运营期第三年(T3)项目可达到100%满产状态。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该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厂房基础之上进行厂房规划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人员招募培训以及项目试运营等建设工作,建设周期预计需要12个月进行。

考虑到项目投产后的设备调试磨合时间,公司预计Sub 6G LCP天线在运营期第一年(T1)达产率为60%,第二年(T2)起达到100%满产状态;毫米波LCP

1-15

天线的生产制造工艺要求相对更高,因此公司审慎考虑在运营期第一年(T1)达产率为50%,第二年(T2)的达产率为80%,第三年(T3)起达到100%满产状态。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该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厂房基础之上进行厂房规划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人员招募培训以及项目试运营等建设工作,建设周期预计需要12个月进行。

考虑到项目投产后的设备调试磨合时间,公司预计该项目在运营期第一年(T1)达产率为40%,第二年(T2)起达到100%满产状态。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各项目建设过程和产能爬坡的差异,对于项目建设周期和运营期内的产能爬坡进行了审慎的预测,与公司经营计划相符。

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与行业数据对比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公司在内,目前A股共有403家上市公司属于该行业,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该行业全部403家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0.65%、29.30%和28.65%。

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坚持公司从材料到工艺到模组的垂直一体化模式,与上述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产品和经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其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公司还选择了包括卓胜微、安洁科技、立讯精密、领益智造、硕贝德、思佳讯(Skyworks)、博通(Broadcom)、QORVO、村田(Murata)、安费诺(Amphenol)等10家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相对可比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或部分业务毛利率,与公司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情况进行对比。

本次各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相比情况如下所示:

1-16

公司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射频前端器件
卓胜微52.47%51.74%55.89%
思佳讯(Skyworks)47.49%50.43%50.44%
博通(Broadcom)55.24%51.48%48.25%
QORVO40.81%38.67%38.57%
村田(Murata)37.90%38.11%32.4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46.78%46.09%45.12%
本次募投项目—射频前端器件项目46.00%
5G天线及天线组件
硕贝德—天线业务29.39%35.09%36.53%
安费诺(Amphenol)31.08%32.37%32.95%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30.24%33.73%34.74%
本次募投项目—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37.15%
无线充电模组
立讯精密19.91%21.05%20.00%
领益智造22.76%20.18%10.35%
安洁科技28.06%31.28%37.62%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3.58%24.17%22.66%
本次募投项目—无线充电模组项目27.65%
其他
同行业全部上市公司平均值(403家)28.65%29.30%30.65%
信维通信37.35%36.51%36.43%

注1:思佳讯(Skyworks)、博通(Broadcom)、QORVO、村田(Murata)、安费诺(Amphenol)等境外上市公司的财务年度不为自然年度。注2:安费诺的天线业务占其业务总收入比重较小,整体毛利率未能完全反映相关具体业务的毛利率。注3:公司无线充电业务采用从材料到工艺到模组的垂直一体化模式,因此该部分业务的毛利率可维持较高水平。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均接近或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平均值水平,主要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整体毛利率保持较高,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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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采取“大客户”战略,通过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和快速响应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附加值的创新性产品;其次,公司长期深耕主业,一方面持续通过自主研发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低成本全自动或半自动柔性制造能力再上新台阶,强化了公司成本优势,另一方面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最后,公司主动淘汰了部分附加值较低的产品线,使得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始终在销售收入中保持了较高的占比。因此,公司近年来毛利率整体保持较高水平,基于上述有利因素,本次募投毛利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①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该项目的产品包括SAW、TC-SAW和BAW滤波器,其中TC-SAW和BAW的研发生产难度较大,目前市场主要被博通(Broadcom)、思佳讯(Skyworks)、Qorvo和村田(muRata)等少数几家美日厂商垄断,因此上述厂商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国外射频前端制造企业最近三年毛利率水平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18-09-29至2019-09-272017-09-30至2018-09-282016-10-01至2017-09-29
思佳讯(Skyworks)47.4950.4350.44
公司名称2018-11-05至2019-11-032017-10-30至2018-11-042016-10-31至2017-10-29
博通(Broadcom)55.2451.4848.25
公司名称2019-03-31至2020-03-282018-04-01至2019-03-302017-04-02至2018-03-31
QORVO40.8138.6738.57
公司名称2019-04-01至2020-03-312018-04-01至2019-03-312017-04-01至2018-03-31
村田(Murata)37.9038.1132.43

注:村田(Murata)的射频前端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与上述厂商相比,国内企业在滤波器领域与上述国外企业还存在明显差距。

公司已在滤波器研发和制造领域进行了长期的人才、技术和产业资源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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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公司已在美国、瑞典、韩国、日本和国内深圳、北京、上海等地打造了多个射频技术为核心的前沿研发平台,不断地持续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校的长期战略合作,并组建了以在国内外一流院校获得硕士博士学历、在国内外知名射频前端企业任职多年、具备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的研究开发人员为核心的研发设计团队。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BAW滤波器专利申请10件,SAW滤波器专利申请6件。以上各项渐趋成熟的准备工作为该项目实现产业落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因此,射频前端器件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市场竞争力强,毛利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②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投资建成后,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包括Sub 6GLCP天线以及毫米波LCP天线。得益于LCP材料信号传输损耗低、可弯折性强、尺寸稳定好和吸湿性弱等特点,以LCP材料制造的天线在高频高速通信之下性能优异,非常适合应用于5G通信设备。但由于LCP材料耐热性较差,同时LCP天线为多层结构,因此生产加工难度也相对较大,目前能够生产LCP天线的企业较少。

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注重技术研发,倡导技术创新,持续从研发队伍建设、研发投入、研发体系建设等多个维度加强自身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公司的5G毫米波实验室开展5G毫米波天线系统、5G射频传输材料应用及高频电磁仿真等研究,同时也承担深圳市第五代移动通信毫米波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司于2018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LCP 5G射频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着力打造为LCP射频系统一站式研发平台。另外,公司是Center for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研究中心)的会员,也是全球入选该中心会员的两家中国企业之一,其他会员包括华为、思科、英特尔、IBM、三星等世界顶尖的高科技企业。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5G天线专利申请47件,LCP专利申请10件。

综上所述,公司在LCP天线领域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产品竞争力强,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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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③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公司在无线充电领域深度布局,可提供从磁性材料、线圈到模组的一站式无线充电解决方案。其中,在磁性材料领域,公司可提供铁氧体材料、非晶、纳米晶等多种软磁材料,可从材料端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在线圈领域,公司具备成熟的精密加工及绕线工艺,可提供不同线圈方案的产品设计;在模组领域,公司自主设计的无线充电接收端模组已实现量产,并覆盖了国内外一流大客户群体。公司在无线充电产品的整体设计定制化方面具备突出竞争力,同时产品成本优势显著,毛利率相对较高具备合理性。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毛利率与行业整体平均水平相比较高,主要系公司经营效益良好,整体毛利率长期保持较高水平,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在技术、人员、客户和产业资源上具备突出特点和优势,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共同所致,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发行人客户储备、在手订单、市场空间、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披露本次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以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以下内容已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三、本次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以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中补充披露。

(一)发行人客户储备情况

自从2012年收购英资企业莱尔德(Laird plc)在国内的业务主体——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来,公司开始着力打造大客户平台。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积累和稳定、高效的产品供应,公司已经成为世界一流品牌厂商的重要供应商,与上述品牌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的优质客户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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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公司已经与客户就产品需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目前已经完成了20余款滤波器的产品设计,并启动了部分型号滤波器产品的试生产和测试工作。因此,虽然由于项目尚在建设期内,相关生产设备正在购置过程中,公司尚未获得对应项目拟生产产品的订单,但公司已经具备较为充分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储备,目标客户沟通较为充分,项目投产条件成熟,产品实现销售具有保障。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公司已有其他品类的5G天线产品向核心客户大量出货。同时,公司LCP传输线产品已用于高通5G基带芯片和5G毫米波天线模组之间的连接,实现了向客户的批量出货,故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了使用LCP材料生产制造射频器件的能力。项目拟生产的LCP天线产品已经向多家客户送样测试,并参与了多家客户不同型号的工程样机预研,为未来项目产品批量出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虽然由于项目尚在建设期内,相关生产设备正在购置过程中,公司尚未获得对应项目拟生产产品的订单,但公司5G天线及LCP相关的长期积累已经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非常坚实的基础,项目投产条件成熟,产品实现销售具有保障。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目前公司已持续向多家核心客户大批量提供无线充电模组产品,无线充电模组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现有产能下,基于目前已经获得的订单及对近期客户需求的合理预估,公司预计8-12月份无线充电模组收入将超过10亿元。相比客户需求而言公司产能明显不足,提升无线充电模组产能的需求非常迫切。

(三)募投项目市场空间

1、射频前端器件项目

射频前端是通信设备关键底层技术,随着5G时代到来,在联网设备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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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趋势下,射频前端是成长最快和最确定的方向之一。根据QYR ElectronicsResearch Center的统计,从2011年至2018年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以年复合增长率13.10%的速度增长,2018年市场规模达149.10亿美元,同比增长速率达到

14.43%。受到5G网络商业化建设的影响,自2020年起,全球射频前端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至2023年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将以年复合增长率

19.22%持续高速增长,至2023年预计将接近313.10亿美元。

滤波器是射频前端市场中占比最高的器件,市场份额达50%以上,也是近几年来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由于5G手机所需要的滤波器数量多于2G、3G及4G时代,随着2020年以来5G技术的不断普及,滤波器的需求量快速提升。根据Skyworks数据,5G终端将支持30个频段并标配4×4 MIMO天线,滤波器的总数量将由4G时代的40个上升到70个。除了智能手机,物联网也将是滤波器行业重要的应用领域。2020年超过200亿个的物联网终端设备,将带来大量的滤波器需求。根据Yole数据,2017年全球滤波器市场规模为80亿美元,在多重因素的推动下,预期2017-2023年间将以年复合增长率19%的速度增长,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25亿美元。

全球滤波器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QY Research,川财证券

因此,射频前端市场良好的增长前景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与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了优良的市场环境。

2、5G天线及天线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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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传输向着高速高频、高移动、低延时、万物相连的方向发展,从而对柔性线路板的基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数量上,5G手机天线数也将从目前的2根或4根向8根甚至16根演进,单机天线数量大大增加。与此同时,5G终端产品轻薄化、小型化、全面屏等趋势也对天线模组结构、形态提出了吸水率低、热膨胀系数小、成本更低并具有可挠曲性等新的要求,留给天线的装载空间也越来越小,LCP材料在高频高速传输下的优异性能表现决定了其在5G领域的重要地位。

未来随着5G技术的逐渐成熟,全球智能手机的销售结构将被再次改变,手机出货量有望重新进入高速增长期,根据IDC数据,2017-2021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将从15.17亿部增长到17.43亿部。根据市场机构预测2021年智能手机出货量LCP天线渗透率有望从6%提升到25%,市场空间有望从3.72亿美元提升到42.42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速高达84%。

3、无线充电模组项目

伴随着5G技术的成熟、物联网概念的发展,无线充电逐渐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升级的重要趋势,消费电子巨头纷纷将无线充电技术应用于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家电、医疗设备等诸多消费电子终端产品,汽车行业中无线充电设备的配置也越来越普遍。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无线充电模式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

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测(单位: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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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HSIHS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无线充电市场整体规模可达到120亿美元,到2024年,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将突破140亿美元,无线充电行业进入高景气度周期。广阔的市场规模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专注于射频主业,不断深耕细作,在以客户满意、结果导向、追求极致、勇于担当、本分为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通过多年与客户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持续的新业务拓展,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泛射频”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从传统手机天线业务出发,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供应能力,现已覆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各种终端产品和主流厂商,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能够提供从材料到工艺到模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成为全球顶尖的电磁兼容性研究中心(CEMC)等多个全球权威行业协会的重要成员。根据全球知名咨询机构Yole于2019年4月发表的报告,公司在中国区域授予的5G天线专利数量排名第一,在全球授予的5G天线专利数量排名第三;在无线充电领域,公司从2014年就开始布局并发展至今,目前已经成为唯一一家同时覆盖全球前几大手机厂商的无线充电核心供应商,同时已经实现了车规级产品的供应,为部分全球知名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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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厂商提供无线充电解决方案;在射频前端领域,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泛射频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客户合作优势,并参股德清华莹进行了业务布局,正在快速地推进产业化落地,2020年上半年已经申请了BAW专利10件,SAW专利6件。公司的竞争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持续创新的技术研发能力

为了更好的贴近市场、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倡导技术创新。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了以泛射频技术为核心的研发平台,打造以中央研究院为主,在美国、瑞典、日本和国内深圳、常州、北京、上海等拥有多个技术研究中心的综合研发体系,持续深化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的长期战略合作,形成综合性技术优势。

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2019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为8.9%,特别是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的研究,并且在5G天线系统、射频前端等领域做了大量的技术投入,包括LCP、MPI为基材的各类天线、Sub-6Ghz 5G MIMO天线、功能天线模组、5G毫米波天线模组以及射频前端器件等。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产品,持续保持行业内的技术地位;并通过不断引入高端技术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未来快速成长奠定技术基础。

2、国际化专业机构测试认证资质

公司拥有具备国家CNAS和国际CTIA认证资质的检测认证实验室、广东省LCP 5G射频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深圳市5G毫米波天线技术工程实验室,公司测试能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9年,公司获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技术中心”,是公司获得的又一个政府支持的重点工程实验室项目。公司已成为无线通信产业和移动生态系统协会(美国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协会,CTIA)、无线充电联盟(WPC)及全球顶尖的电磁兼容性研究中心(CEMC)等多个全球权威行业协会的重要成员,也是全球入选CEMC的仅有两家中国企业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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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客户平台优势

在高度关注且充分理解客户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近几年已经搭建了优质的全球大客户平台,并持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把客户满意落到实处。凭借稳定的品质、及时的交付、有竞争力的产品,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五)本次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1、继续深化大客户平台战略,强化与核心大客户的合作,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自从2012年收购英资企业莱尔德(Laird plc)在国内的业务主体——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来,公司开始着力打造大客户平台。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研发积累和稳定、高效的产品供应,公司已经成为世界一流品牌厂商的重要供应商。目前已经拥有了多家国际大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客户订单逐步释放,公司营收利润规模整体保持持续增长。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大客户平台战略,继续强化与核心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加大对于客户需求的开发力度,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针对通信天线及其他射频元器件设计难度大、技术壁垒高、工艺流程复杂等挑战,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持续推动技术优化与迭代,并在国内外多地建立了研发中心,进行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储备和工艺、产品的研发创新。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申请专利1,365件。其中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227件,其中5G天线47件,LCP专利10件,BAW专利10件,SAW专利6件。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时刻关注前沿技术发展动态,紧密贴合市场需求变化,通过精细管理不断强化公司成本管控优势,持续加强对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的研究,全方位地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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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审慎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以公司现有大客户平台为基础,下游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在“泛射频”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制定了有效措施,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审慎性和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比分析了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差异,分析了包括产品销量、价格、成本、费用等对项目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的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并就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相关关键财务比率与公司历史数据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就募投项目建设投产规划和经济效益预测的一致性进行了对比分析。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分析了发行人目前的主要客户构成,了解了各募投项目产品目前的在手订单情况和与客户就产品需求的沟通进展,分析了公司的目前的行业地位和优势,通过查阅公开资料分析了募投项目市场的规模和未来发展趋势,了解了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安排,结合上述各项因素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审慎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进一步论证。

(二)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目标销售客户主要为公司现有长期客户,募投项目产品已经获得了客户的批量订单或已经与客户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发行人结合下游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产能消化进行了论证,并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制定了有效措施,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审慎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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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威尔视觉14.43%股权和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 LP 0.40%股权。请发行人进一步补充说明:(1)投资威尔视觉的原因和目的,威尔视觉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系,双方在产品与技术上的协同效应,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相关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China Renewable EnergyFund,LP的股权结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目前所投项目的具体情况、未来项目退出途径和计划,申请人与所投项目拟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合作等情况,具体说明对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LP的投资是以拓展客户渠道、加强客户关系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结合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时间和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就上述股权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投资威尔视觉的原因和目的,威尔视觉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系,双方在产品与技术上的协同效应,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相关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2016年被视为VR产业的元年,VR作为科技前沿领域,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2016—2018年)》等国家政策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发展。2016年6月,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参与设立威尔视觉,持股比例为51%,设立之初,威尔视觉的定位系一家VR音视频内容制作及平台级的运营公司。威尔视觉主要创始团队成员曾就职于业界VR的领导者Sony Playstation, Microsoft亚洲研究院,Google研究院,包括图形图像领域业界公认的权威专家,VR游戏的先锋和开拓者,以及PS VR体系的主要设计者;团队成员长期从事3D游戏、图像处理、音频视频算法设计、虚拟现实软硬件的研发。公司与威尔视觉的合作将在产品与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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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加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而言:在软件端,威尔视觉能够帮助公司通过VR为切入口进入5G应用行业;在硬件端,公司亦能提供VR终端设备的射频元器件:

天线、EMI/EMC屏蔽件、金属粉末注射成型件、线缆及连接器等产品,从而能进一步扩展公司产品市场。

然而,由于VR硬件产业发展未达预期,公司与威尔视觉的合作未能按原计划开展。2016年11月,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出让,其持有威尔视觉的股权比例降至19.5%。2018年,因其他股东增资,公司持有的威尔视觉的股权比例降至14.43%。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威尔视觉的股权比例为14.43%。

随着5G商业部署逐步落地,基于5G网络提供的必要带宽和低延迟,VR体验得以无缝对接,对5G和VR在众多行业的应用将产生积极影响。5G+VR模式发展、设备硬件迭代升级与普及将持续催化市场需求,而信维通信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元器件,产品可应用于VR终端设备,未来随着运营商5G网络的建设进入爆发期,威尔视觉在VR领域逐步打开市场,其与公司的协同效应将逐步显现,因而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威尔视觉在于扩大双方在5G领域的业务机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威尔视觉14.43%股权,对其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因此该权益工具属于金融资产。

公司关于金融资产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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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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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关于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威尔视觉的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亦未被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对其进行投资其目的在于积极寻求扩大双方在5G领域的业务机会,预计在短时间内不予以出售,因此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因此,公司对威尔视觉

14.43%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投资威尔视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会计处理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LP的股权结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目前所投项目的具体情况、未来项目退出途径和计划,申请人与所投项目拟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合作等情况,具体说明对China Renewable EnergyFund,LP的投资是以拓展客户渠道、加强客户关系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5年底,公司北美某核心大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宣布了全球清洁能源项目,此项目旨在帮助客户A在世界各地的合作伙伴降低能耗,为合作伙伴的生产制造提供清洁能源。客户A始终致力于保护环境,承担环境责任是其运营的核心部分,并要求其供应商应制定、实施和维护对环境负责的业务实践。因此,客户A与其在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规模将超过40亿瓦,2017年3月,客户A向信维通信发送了邀请函,邀请信维通信加入此项全球清洁能源项目,即投资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LP(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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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CREF”)。首批加入中国清洁能源基金的供应商包括:可成科技,仁宝电脑,康宁公司,金箭,捷普,立讯精密,和硕,索尔维,信维通信,纬创等十家公司。这十家公司将与客户A一同对此项目进行投资,同时产生的清洁能源也可以抵消自己消耗的能源,信维通信等供应商与清洁能源发电商签署100%直购电协议可以满足客户A清洁能源项目的要求。在中国政府大力倡导清洁能源的政策号召下,这项合作将为信维通信运用清洁能源实现大规模生产带来助益。

CREF主要是投资中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由DWS集团,即DeutscheBank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CREF的GP为Intertrust Group,SpecialLP以及基金的管理人为DWS Group,投资者及LP为客户A及其供应商。截至2020年3月31日,信维通信作为CREF的投资人及LP,持股比例为0.40%。

CREF目前一共投资了三座风电场,具体情况如下:

①位于中国湖南省道县的道县协合风电场与道县井塘协合风电场,装机容量均为 48 兆瓦,项目公司分别为道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道县井塘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原属于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CREF向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1.17亿元人民币对价取得了道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向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1.09亿元人民币对价取得了道县井塘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

②位于湖北省黄梅县的招云寨风电场,装机容量为 38 兆瓦,项目公司为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原属于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CREF向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960万美元对价取得了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根据CREF提供给其投资者的定期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以上三家清洁能源公司的发电厂总共发电量为61,370MWh,截至2020年3月31日,CREF的清洁能源项目的总发电量为190,809MWh。

未来项目退出途径和计划:CREF将于交割日起7年或其最后一笔投资被处置之日孰早结束。若截至交割日7年后,该基金仍持有投资,那么基金的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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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可以在基金到期日前30日通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选择将基金的期限延长一年,直至其所有的投资被处理为止;但是,未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顾问委员会批准,有效期不得延长。

因此,该项基金为客户A为了降低其产品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联合其战略合作伙伴一起为改善气候、保护地球环境等所成立,公司此项投资系拓展客户渠道,加强客户关系,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所述,公司对威尔视觉和CREF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投资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644.2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78,411.81万元的比重为0.55%,影响较小。

三、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互

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2016—2018年)》等VR行业相关报告,查阅了威尔视觉的投资协议和工商信息,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查阅了公司会计政策;

2、查阅了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LP的投资协议,查阅了其投资报告。

(二)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威尔视觉系公司于2016年参与发起成立的VR音视频内容制作及平台级的运营公司。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威尔视觉在于扩大双方在5G领域的业务机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China Renewable Energy Fund,LP系公司于2015年在客户A的邀请下参与投资的基金,客户A与公司及其他九家供应商共同投资该基金,同时各供应商产生的清洁能源也可以抵消自己消耗的能源。公司此项投资系拓展客户渠道,加强客户关系,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以下无正文)

1-3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4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次回复说明的全部内容,本次回复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
彭浩

1-3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依黎苏锦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36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王世平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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