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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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