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7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江阴市云亭工业园区公司4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周文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6,39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326,0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7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3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所持股份3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275,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12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388%;反对1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27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反对12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30%;反对1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1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李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