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