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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祖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彩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9,320,185.99            157,235,247.90                   -1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48,366.04             18,238,590.78                   -72.32%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779,601.93             8,915,290.60                   121.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513                  0.0462                    11.0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0473                   -7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0473                   -7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3.15%                    -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73%                    2.91%                    -2.18%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59,427,797.66         1,054,649,377.09                    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605,640,061.15           600,592,326.58                     0.8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5693                  1.5563                     0.84%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8,772.8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86.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014.14
合计                                                                  640,672.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松节油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如短期内松节油的价格快速下跌或上涨速度过快,客户因谨慎采购或
价格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考虑,都可能会导致公司销量下降,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为应对松节油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一方面,公司在对松节油采购时,加强对松节油的产
量、价格走势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评估,规避松节油采购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松节油存储能力的不
断加大,公司可根据生产计划和松节油市场走势更加灵活地安排松节油储备量,以降低日后松节油价格大
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2、公司产业链延伸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不断向下游的香料、日化、医药、生物农药等产业进行延伸,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
趋于复杂化,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市场资源整合、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也会由此带来管理的风险。为此,一方面,公司将借助 ERP 等管理工具来打造集团型的管理体系,
使公司的管理结构更加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人力
资源战略规划,储备和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专业人才,以保证企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支持;此外,公司管理
层将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各级部门的执行力,保证公司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方面更加顺畅、高效,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缺陷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4,68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柯维龙        境内自然人           24.34%       93,939,232        89,400,000     质押            70,000,00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柯维新           境内自然人              8.87%       34,225,984     25,669,488
陈尚和           境内自然人              2.60%       10,016,760      7,512,570
傅耿声           境内自然人              2.49%        9,621,184
童劼             境内自然人              0.91%        3,519,400      3,505,800      质押                 3,500,000
邓建明           境内自然人              0.83%        3,185,884      2,389,413
王德贵           境内自然人              0.59%        2,291,032      1,718,274
苏福星           境内自然人              0.52%        2,006,272      2,006,272
邓新贵           境内自然人              0.39%        1,491,516      1,118,637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基金、理财产品
                                         0.32%        1,234,354
因子精选策略股 等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傅耿声                                                               9,621,184 人民币普通股               9,621,184
柯维新                                                               8,556,496 人民币普通股               8,556,496
柯维龙                                                               4,539,232 人民币普通股               4,539,232
陈尚和                                                               2,504,190 人民币普通股               2,504,1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                                         1,234,354   人民币普通股             1,234,35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美玉                                                                 911,028 人民币普通股                    911,028
聂海淑                                                                 8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863,800
邓建明                                                                 796,471 人民币普通股                    796,471
张凯                                                                   716,900 人民币普通股                    716,900
欧阳静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柯维龙与柯维新系同胞兄弟,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欧阳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 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如有)                        持有的股票数量为 700,00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7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柯维龙           92,804,424     3,404,424                    89,400,000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柯维新           33,544,488     7,875,000                    25,669,488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陈尚和            9,987,570     2,475,000                     7,512,570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童劼             4,660,800     1,155,000                     3,505,800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邓建明            3,161,912       772,499                     2,389,413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王德贵            2,273,274       555,000                     1,718,274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苏福星            2,006,272            0                      2,006,272   离任锁定   2015 年 6 月 12 日
   邓新贵            1,478,636       359,999                     1,118,637   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合计        149,917,376       16,596,922                   133,320,454      --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30.20%,主要系加强货款催收力度,增加销售款项回笼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48.13%,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 31.17%,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交 2015 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31.14%,主要系子公司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97.14%,主要系预付的企业所得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及子
公司亚细亚期初未交增值税于本报告期上缴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35.79%,主要系归还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境外贸易融资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44.55%,主要系加强管理,及时结算原材料运输费用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 5608.58%,主要系部分库存商品售价提高,相应转销原计提的部
分跌价准备,以及应收账款的减少,相应减少计提的坏账准备等所致。
    2、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60.9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 70.25%,主要系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4、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71.43%,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相应减少应缴所得税所
致。
    5、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72.32%,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77.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1.86%,主要系加强
货款催收力度,增加销售款项回笼所致。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4.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9.05%,主要系继续
增加工程投入所致。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44.4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6.19%,主要系减少银
行融资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634.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9.97%,主要系增加工程投入相应
减少货币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32.02万元,同比下降17.75%;营业利润为562.58万元,同比下降
73.13%;利润总额为633.6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2.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84万元,同
比下降72.3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积极探索进军松节
油深加工下游香料、日化、医药新领域,继续巩固和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营销管理的
软硬件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为 2,722.38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 30.23%,比上年同期减少
446.36 万元,占比增加 1.46%,本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中的三个供应商为上年同期的前五大供应商。前五
大供应商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松节油的价格变化不大,松香行业在不断整合,优胜劣汰,
公司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控制采购风险,适度调整了各供应商的采购量。从总体上看,前五大供应商的
变化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为 2,149.07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 16.63%,比上年同期减少 74.91 万
元,占比增加 2.35%,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的两个客户为上年同期的前五大客户。前五大客户变化的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客户下游所处行业需求发生变化,导致该客户的在报告期内的采购额发生变化。总
体来说大宗客户的稳定性变化不大,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 2015 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稳步推进全
年的经营计划:(1)报告期内公司正加紧建设“年产 5000 吨樟脑技改项目”、“香料系列产品及冰片技改
项目”和“年产 15000 吨香料项目”,报告期内共投入项目建设资金 1,731.35 万元;(2)报告期内松节油
深加工下游香料、日化、医药等产业项目建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均在加紧进行中;公司已在上海设立了
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和销售生物科技产品及日用化学品;生物农药的基
本工艺开发、项目论证等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3)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对产品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不断改
善工作环境;(4)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并不断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但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
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松节油深加工行业造成严重伤害。
    公司的主营产品合成樟脑的用途广泛,涉及到下游的医药、香料、日化、轻工、电子、卫生防虫剂等
行业,合成樟脑下游的终端产品大都为消费者的日常生活用品,且占消费者的日常支出比例很低,因此公
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较小,但如果宏观经济的不景气对松节油深加工的其他行业造
成较大的影响,则会给松节油的价格带来较大的波动,公司应对松节油价格波动风险的对策详见“第二节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樟脑和冰片技改项目计划在2015年建成并投产,2015年樟脑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也
将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为应对新一轮的行业整合,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
营销模式,通过生产技术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得率和质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加大市场营销力度
等措施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松节油深加工的规模和成本的优势,做好a-
蒎烯和β-蒎烯深加工的产业,提高松节油深加工产品的综合毛利率和市场占有率;此外,公司还将加快
松节油深加工产业链向下游医药、香料、日化的延伸速度,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松节油深加工领域的综合
实力。
    3、公司产业链延伸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不断向下游的香料、日化、医药、生物农药等产业进行延伸,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
趋于复杂化,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市场资源整合、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也会由此带来管理的风险。为此,一方面,公司将借助 ERP 等管理工具来打造集团型的管理体系,
使公司的管理结构更加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人力
资源战略规划,储备和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专业人才,以保证企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支持;此外,公司管理
层将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各级部门的执行力,保证公司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方面更加顺畅、高效,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缺陷给公司造成损失。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2010 年 10
                柯维龙、柯维新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3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月 26 日
                               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
                                                                                                   截至本报告期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末,公司董事、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监事、高级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
                                                                                                   人员柯维龙、柯
或再融资时所    柯维龙、柯维新、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维新、陈尚和、
                陈尚和、傅耿声、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作承诺                                                                     2010 年 10              邓建明王德贵、
                邓建明、苏福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
                                                                           月 26 日                邓新贵及离职
                王德贵、邓新贵、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
                                                                                                   高管傅耿声、苏
                郑恩萍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
                                                                                                   福星、郑恩萍遵
                                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
                                                                                                   守上述承诺,未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发现违反上述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
                                                                                                   承诺情况。
                                的比例不超过 50%。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
                               争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
                               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
                               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两者均承诺:\"1、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发行人的
                               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
                               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                          截至本报告期
                               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现                          末,控股股东、
                               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                            实际控制人柯
                               织;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 2010 年 10                维龙及其关联
                柯维龙、柯维新
                               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 月 26 日                   股东柯维新遵
                               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                          守上述承诺,未
其他对公司中                   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                            发现违反上述
小股东所作承                   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                          承诺情况。
                               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
诺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如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法人出现与发行人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
                               时,发行人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
                               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发行人经营;5、本人承诺
                               不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
                               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2014 年 12 2016 年 06
                    苏福星                                                                            履行中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月 12 日      月 11 日
                               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1、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2014 年 12
                     公司      或股票股利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36 个月       履行中
                                                                          月 12 日
                               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现金
                           分配的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
                           收购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重大投资、收购或重大现金支出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20%。4、现金分配的比例、期间间
                           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
                           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
                           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
                           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 12
                                                                      2014 年 02
                    公司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2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月 14 日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最近
                           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08
                    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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