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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股票代码:300131公告编号:2020-079债券简称:19英唐01债券代码:11291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19英唐01”,债券代码为“112913”,本次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公司将于2020年6月19日兑付本期债券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9英唐01,债券代码:112913。

3、发行主体: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人民币

1.3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4年期品种(附第2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

6.6%。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9年6月19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9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6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对此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庆周以全部个人资产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兑息方案本期债券“19英唐01”票面利率为6.60%,每10张“19英唐01”(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66.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52.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持有人每

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66.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

2020年

2、本期债券兑息日:2020年6月19日

、下一兑息期起息日:

2020年

四、本期债券兑息对象本次兑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英唐01”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息方法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息款到账日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刘林、李昊联系电话:

0755-86140392传真:0755-26613854

(二)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京春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邮政编码:518026咨询联系人:谢明、王宗流咨询电话:

0755-83007176传真电话:

0755-83007150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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