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唐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编制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联合创泰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终止联合创泰业绩承诺及签署《补充协议》等事项是考虑到公司拟向原业绩承诺方的关联方出售联合创泰100%股权,并以此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整体风险可控;其次,从长远来看,本次业绩承诺终止的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依法进行了回避,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黄泽伟先生签署《补充协议》,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等相关事项,并将《关于终止联合创泰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出售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不低于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值,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海军 任 杰 吴 波

2020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