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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下午2:30(星期三);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4日—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4日15:00至6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黄泽伟先生;

5.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2,054,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91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9,44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1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6人,所持股份合计46,42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出售英唐电气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89,443,924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2,543,700股;反对66,900股;弃权0股。合计表决结果:同意401,987,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36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出售润唐电器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17,818,9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2,543,700股;反对66,9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0,362,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股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36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0股。

股东胡庆周先生(委托出席)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的271,625,008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出售赣州英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17,818,9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2,543,700股;反对66,9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30,362,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股

数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36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0股。

股东胡庆周先生(委托出席)为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关联股东持有的271,625,008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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