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唐智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2018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参与现场表决监事4人,通讯表决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昂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孙公司上海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声”)及重孙公司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龙科技”)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与更长的账期,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公司拟为深圳华商龙、上海宇声及华商龙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事项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 |
英唐智控 | 深圳华商龙 | 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进口报关垫资的应付账款 | 6,000 | 担保合同签署生效起一年 |
上海宇声、华商龙科技 | 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的应付账款 | 4,000 | 担保合同签署生效起一年 |
因被担保公司深圳华商龙和上海宇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