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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9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正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开始为:2018年4月9日下午2:30 (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8日15:00至4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
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及2018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英唐智控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4,211,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48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0,68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1886%;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2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966%。其中持
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6人,所持股份合计3,525,9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及监事津贴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5,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2,100 股;反对 3,503,65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0,707,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7%;反对 3,50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3%;弃
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5%;反对3,50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联合创泰借款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5,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5,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330,685,37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334,211,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5,9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英唐智控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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