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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
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办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办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
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总经办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办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
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资金购
买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
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能执行。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
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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