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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3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7
    2014 年 10 月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77,060,447.43                 1,252,877,050.22                            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1,084,209,597.40                 1,033,002,391.82                            4.96%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9.49                               9.04                          4.98%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1,928,130.78                      38.12%           402,007,676.08                  3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599,488.65                   -117.71%           43,917,955.58                  14.3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7,249,312.95                 -15.14%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94            -15.14%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15.38%                        0.38              1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15.38%                        0.38              1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4%                    -1.67%                     4.18%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57%                    -2.00%                     3.87%                  0.05%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2012 年第一批互联网产业电子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201,000.00 支付综合平台产业化项目验收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通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756.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8,286.5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3,276,957.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收购范特西100%股权的交易最终无法达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公布了与范特西全体股东拟进行的股权交易项目的草案,草案显示,范特西100%股权的总对价
确定为69,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3,000.00万元,剩余4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草案已经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9月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如果本次交易无法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则交易
最终无法完成。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最终无法达成的重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28,034.08万元,其中除银联商务、通联支付、商业银行等企业信用较好的客户之
外的第三方客户的应收账款为4,556.44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为16.25%。第三方客户的的资金实力参差不齐,由此导
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加。
3)无法把握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趋势,产品、技术和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中国市场将进行一次深入的、彻底的改造,公司已经积极开展了基于互联网业务的产品、
技术和服务创新,基于互联网的运营模式创新,但由于公司管理层没有从事互联网业务的经验,可能出现对互联网业务判断
失误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的产品、技术、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综合竞争力。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引进高端人才的策略,尤其是懂得互联网运营、产品和技术开发的高端人才,以提高公
司对未来的判断能力,和在产品、技术、服务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海外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的风险
       自2009年开始,公司即筹备组建了海外业务团队,负责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和信息交流。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正式批准建立了一级部门国际业务部,将拓展国外市场作为市场
工作的重点。201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能力,并将落实海外市场的订单为最终考核目标。但仍然存在国外市
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在市场、研发等资源配置上向国外市场倾斜,努力降低国外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5)管理团队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将主要围绕互联网领域开展,但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均不具备互联网业务的经验,人才是
公司未来战略和业务实现的核心要素,因此,公司的管理团队如果不能吸收新的互联网人才加入,则现有管理团队可能存在
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已经开始进行人才结构的优化工作,裁汰冗员,引进了解互联网业务的中高端人才,并通过主动
收购,吸收优秀的互联网业务团队,以对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植入互联网基因。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26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祥               境内自然人           33.31%        38,070,000
江汉               境内自然人           11.10%        12,690,000                    质押                 11,848,430
刘亚               境内自然人           11.10%        12,69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资     其他                  2.28%         2,600,884
源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消     其他                  1.20%         1,372,823
费领航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精选股票                           0.95%         1,083,985
型证券投资基金
栾承岚             境内自然人            0.94%         1,080,000
李俊               境内自然人            0.94%         1,080,000
徐兴春             境内自然人            0.87%           990,000
里维宁             境内自然人            0.77%           88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亚                                                                    12,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90,000
江汉                                                                     3,17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2,5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2,600,884 人民币普通股           2,600,884
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                                              1,372,823 人民币普通股        1,372,823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1,083,985 人民币普通股        1,083,985
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俊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
徐兴春                                                                        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0,000
里维宁                                                                        8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5,000
孙卫群                                                                        719,489 人民币普通股             719,48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499,200 人民币普通股             499,200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刘亚先生为刘祥先生弟弟,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明
                                      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江汉先生于2014年9月2日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购回9,517,500股有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股本的8.33%)以及48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0.42%);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协议书,约定回购1,848,43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62%)。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合计                              0                0               0                  0      --           --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2.85%,主要系支付研发基地工程款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44.18%,主要系销售增长产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46.93%,主要系预付福田住建局企业人才住房款项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9.95%,主要系智能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减少所致;
5.  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8.80%,主要系生产备货存货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40.31%,主要系未抵扣进项税额增长所致;
7.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52.48%,主要系苏州研发基地增加投入所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2.28%,主要系母子公司软件交易实现销售,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转
    所致;
9.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7.30%,主要系材料采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1.70%,主要系材料采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99.81%,主要系上年末计提奖金发放完毕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2.27%,主要系上年末应交未交增值税较多,报告期缴纳完毕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90.40%,主要系年初应付未付费用款项支付完成所致;
14、报告期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13%,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调整产品营销策略实际销
售增长所致;
15、报告期前三季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16%,主要系销售增长相关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前三季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32%,主要系销售增长及规模扩大相关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93.07%,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8、报告期前三季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2.60%,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对肇庆好易联的投资股权产生
投资收益,本期无转让收益;
19、报告期前三季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419.45%,主要系赔款支出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9.95%,主要系当期未发生应纳所得税费用所致;
21、报告期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4.21%,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22、报告期前三季度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9.24%,主要系收回的保证金及借
支款减少所致;
23、报告期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肇庆好易联投资款
及投资收益,而本期未发生;
24、报告期前三季度处置固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
系处理固定资产所致;
25、报告期前三季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86.79%,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
加所致;
26、报告期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34.41%,主要
系苏州研发基地投入增加所致;
27、报告期前三季度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投资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
公司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28、报告期前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分配股利增加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所致;
29、报告期前三季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2.62%,主要系报告期付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30、报告期前三季度内其他主要的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幅度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波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007,676.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3%;实现营业利润23,251,349.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5%;
实现利润总额46,324,438.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17,955.58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14.36%。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
                                                      行权资金以自
                                                      筹方式解决,公
                                                      司不提供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     2014 年 05 月 07 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正在履行
                                                      助,也不为其获 日                   期间
                                                      得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
                                                      保或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                                       截至本报告期
                                                      的公司公开发                        公司股票上市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2010 年 09 月 30
                                                      行股票前已发                        之日起三十六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日
                                                      行的股份,也不                      个月内         未有违反承诺
                                                      由新国都回购                                       的情况发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
                                                      份。
                                                      在其本人及关
                                                                                                         截至本报告期
                                     刘祥、江汉、汪 联方担任董事、
                                                                                                         末,所有承诺人
                                     洋、韦余红、李 监事、高级管理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林杰、栾承岚、 人员职务期间, 日
                                                                                                         未有违反承诺
                                     赵辉             每年转让的公
                                                                                                         的情况发生。
                                                      司股份不超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的股
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2010 年
11 月,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刘祥、
江汉、汪洋、韦
余红、李林杰、
栾承岚、赵辉补
充承诺:“若在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含
第六个月)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含第十
八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本人若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含第
七个月、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含第
十二个月)不转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因上市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遵守
                 前款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
                 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
                 益,公司实际控
                 制人刘祥及持
                 股 5%以上的股
                 东刘亚、江汉共
                 同做出了以下
                 承诺:1、不以
                 自营或以合资、
                 合作等方式经
                 营任何与发行
                 人现从事的业
                 务有竞争的业
                 务,刘祥、刘亚
                 及江汉现有的                                   截至本报告期
                 或将来成立的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2010 年 09 月 30
                 全资子公司、控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日
                 股子公司以及                                   未有违反承诺
                 其他受刘祥、刘                                 的情况发生。
                 亚及江汉控制
                 的企业亦不会
                 经营与发行人
                 现从事的业务
                 有竞争的业务。
                 2、如违反上述
                 承诺,刘祥、刘
                 亚及江汉同意
                 承担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损
                 失。3、本承诺
                 自出具之日起
                 生效,并在刘
                 祥、刘亚及江汉
                 作为发行人股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或关联方的
              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
              如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因任何
              违反税收征管
                                                             截至本报告期
              的法律、法规而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遭受税务主管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机关追讨欠税     日
                                                             未有违反承诺
              并处罚的情况,
                                                             的情况发生。
              本人同意全额
              承担相关的责
              任。
              如今后公司因
              上市前执行住
              房公积金政策
              事宜被要求补
                                                             截至本报告期
              缴住房公积金、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缴纳罚款或因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此而遭受任何     日
                                                             未有违反承诺
              损失时,我们将
                                                             的情况发生。
              及时、无条件、
              全额补偿贵司
              由此遭受的一
              切损失。
              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人本
              次发行股票并
              上市,且发行人
              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
              所正式挂牌后,
                                                             截至本报告期
              若因公司租赁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厂房的产权瑕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疵导致发行人     日
                                                             未有违反承诺
              被迫搬迁生产
                                                             的情况发生。
              场地,承诺人将
              以连带责任方
              式全额承担补
              偿深圳市新国
              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搬迁
              费用和因生产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停滞所造成的
                                                          损失。
                                                          将目前所持有
                                                          的公司限售股
                                                          锁定期限延长
                                                          十二个月,即限
                                                          售期由 2013 年
                                                          10 月 18 日延
                                                          长至 2014 年 10                                       截至本报告期
                                                          月 18 日。本次                         2013 年 10 月 18 末,承诺人严格
                                                                              2013 年 09 月 22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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