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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赵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77,774,440.35            84,392,098.61                        -7.8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4,479,221.21             6,248,087.81                       -2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890,376.18           -68,839,260.82                        -5.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4                       -0.60                     -6.67%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3%                    0.63%                         -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44%                    0.62%                        -0.18%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29,536,645.07         1,252,877,050.22                        -1.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1,037,481,613.03         1,033,002,391.82                        0.4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08                       9.04                      0.44%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0.00 南京重点税源企业奖金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5,421.35 赔偿款
合计                                                                    -64,421.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收购范特西100%股权的交易最终无法达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2月公布了与范特西全体股东拟进行的股权交易项目的预案,该预案显示,公司将通过向范特西全体股
东发行37,735,849股股份和向刘祥、江汉、刘亚三名原股东定向发行18,867,924股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全部对价。截止本季报发布之日,标的公司范特西与NBA之间的版权合作协议仍未正式签署,如果双方的版权合作
协议最终不能签署,则公司将不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进行审核。即使范特西与NBA之间最终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本
次交易还需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如果本次交易无法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则交易最终无法完成。因此,本次
交易存在最终无法达成的重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1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21,361.55万元,其中除银联商务、通联支付、商业银行等企业信用较好的客户
之外的第三方客户的应收账款为4,153.47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为19.48%。第三方客户的资金实力参差不齐,由此导
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加。
     针对该风险,公司在2014年进一步加强落实客户信用风险评价制度和流程,加强了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包括应收账
款金额核对、账期管理等。
3)无法把握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趋势,产品、技术和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中国市场将进行一次深入的、彻底的改造,公司已经积极开展了基于互联网业务的产品、
技术和服务创新,基于互联网的运营模式创新,但由于公司管理层没有从事互联网业务的经验,可能出现对互联网业务判断
失误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的产品、技术、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综合竞争力。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引进高端人才的策略,尤其是懂得互联网运营、产品和技术开发的高端人才,以提高公
司对未来的判断能力,和在产品、技术、服务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海外市场开拓低于预期的风险
     自2009年开始,公司即筹备组建了海外业务团队,负责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和信息交流。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正式批准建立了一级部门国际业务部,将拓展国外市场作为市场
工作的重点。201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能力,并将落实海外市场的订单为最终考核目标。但,公司仍然存在
国外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在市场、研发等资源配置上向国外市场倾斜,努力降低国外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5)管理团队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将主要围绕互联网领域开展,但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均不具备互联网业务的经验,人才是
公司未来战略和业务实现的核心要素,因此,公司的管理团队如果不能吸收新的互联网人才加入,则现有管理团队可能存在
不能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已经开始进行人才结构的优化工作,裁汰冗员,引进了解互联网业务的中高端人才,并通过主动收购,
吸收优秀的互联网业务团队,以对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植入互联网基因。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01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祥             境内自然人              33.31%       38,070,000        38,070,000
江汉             境内自然人               11.1%       12,690,000         9,517,500
刘亚             境内自然人               11.1%       12,690,000
中国工商银行-
招商核心价值混
                 其他                     1.94%        2,221,573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75%        1,999,695
零八组合
栾承岚           境内自然人               0.94%        1,080,000          810,000
李俊             境内自然人               0.94%        1,080,000
徐兴春           境内自然人               0.87%         990,000
里维宁           境内自然人               0.77%         885,000
李林杰           境内自然人               0.59%         675,000           506,25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亚                                                                    12,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90,000
江汉                                                                     3,17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2,500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
                                                                         2,221,573 人民币普通股          2,221,573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999,695 人民币普通股          1,999,695
李俊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
徐兴春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
里维宁                                                                    8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5,000
陈新华                                                                    6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9,000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中小盘精选
                                                                          623,100 人民币普通股             623,10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傅钦龙                                                                    616,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6,500
                                刘亚先生为刘祥先生弟弟,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说明
                                动人。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赵辉                     540,000           135,000                         405,000
刘祥                   38,070,000                                        38,070,000
汪洋                     540,000           135,000                         405,000
栾承岚                   810,000                                           810,000
江汉                    9,517,500
李林杰                   675,000           168,750                         506,250
韦余红                   540,000           135,000                         405,000
合计                   50,692,500          573,750               0       40,601,250      --             --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年初增长31.76%,主要原因:报告期内,销售生产备货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30.84%,主要因为:生产备货采购未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下降89.83%,主要原因:年末计提奖金未发放,到年初发放完毕所致。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下降76.92%,主要原因:上年末销售规模较大,应交未交增值税在本期缴纳完毕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下降34.25%,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年初应付未付费用较多所致。
    6、报告期,财务费用(负数)较上年同期下降46.20%,主要因为:公司利息收入增加。
    7、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负数)较上年同期下降98.91%,主要因为:应收账款本期末较年初增加,而上年同期末较年初
下降,收款额低于上年同期,坏账准备冲减金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3.20%,主要因为:本期软件增值税退税收入到账增加所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544.36%,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赔偿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15,964.52%,主要因为:上年末内部未实现利润的软件库存实现销售,递延所
得税费用结转所致。
    11、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40.10%,主要因为:本期软件增值税退税收入到账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44.44%,主要因为:归还借支款及保证金减少所致。
    13、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下降48.15%,主要因为:缴纳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14、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7.44%,主要因为:支付各项借款与保证金增加所致。
    15、报告期,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41.60%,主要因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16、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44.26%,主要因为:苏州公司研发基
地投入增加所致。
    17、报告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投资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而本期未发生所
致。
    18、报告期,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7.86%,主要原因:收到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19、报告期,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支付保证金影响所致。
    20、报告期内其他主要的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的变动幅度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波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电子支付技术和服务创新、产品质量提升与优化,努力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推行科学化、
精细化管理,优化企业管理流程,提升企业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大对第三方客户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777.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47.9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8.3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出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但报告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因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的影响。
2014年第二季度,公司将继续围绕成为优秀的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继续加大销售力度,继续推进
资产重组工作。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2014 年的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1.公司继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强研发管理团队能力建设,提高新产品研发比例,确保公司产品满足市场变化需求。
进一步加大商业银行和第三方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出机量较上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启动“精英培养”
计划,针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培养机会。
     2.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的方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目前收购事项仍在积极进行中。
     3.公司通过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增长以及发展前景坚定看好,股权激励的推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                                       截至本报告期
                                                      的公司公开发                        公司股票上市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2010 年 09 月 30
                                                      行股票前已发                        之日起三十六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日
                                                      行的股份,也不                      个月内         未有违反承诺
                                                      由新国都回购                                       的情况发生。
                                                      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
                                                      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在其本人及关
                                                      联方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截至本报告期
                                     刘祥、江汉、汪 其所持有的股
                                                                                                         末,所有承诺人
                                     洋、韦余红、李 份总数的 25%;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林杰、栾承岚、 离职后半年内       日
                                                                                                         未有违反承诺
                                     赵辉             不转让其所持
                                                                                                         的情况发生。
                                                      有的公司的股
                                                      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2010 年
              11 月,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刘祥、
              江汉、汪洋、韦
              余红、李林杰、
              栾承岚、赵辉补
              充承诺:\"若在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含
              第六个月)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含第十
              八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本人若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含第
              七个月、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将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含第
              十二个月)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因上市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遵守
              前款承诺\"。
刘祥、刘亚、江 为避免同业竞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汉               争损害公司及     日                            末,所有承诺人
                 其他股东的利                                   严格信守承诺,
                 益,公司实际控                                 未有违反承诺
                 制人刘祥及持                                   的情况发生。
                 股 5%以上的股
                 东刘亚、江汉共
                 同做出了以下
                 承诺:1、不以
                 自营或以合资、
                 合作等方式经
                 营任何与发行
                 人现从事的业
                 务有竞争的业
                 务,刘祥、刘亚
                 及江汉现有的
                 或将来成立的
                 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及
                 其他受刘祥、刘
                 亚及江汉控制
                 的企业亦不会
                 经营与发行人
                 现从事的业务
                 有竞争的业务。
                 2、如违反上述
                 承诺,刘祥、刘
                 亚及江汉同意
                 承担给发行人
                 造成的全部损
                 失。3、本承诺
                 自出具之日起
                 生效,并在刘
                 祥、刘亚及江汉
                 作为发行人股
                 东或关联方的
                 整个期间持续
                 有效。
                 如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因任何                                  截至本报告期
                 违反税收征管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2010 年 09 月 30
                 的法律、法规而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日
                 遭受税务主管                                   未有违反承诺
                 机关追讨欠税                                   的情况发生。
                 并处罚的情况,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人同意全额
                                           承担相关的责
                                           任。
                                           如今后公司因
                                           上市前执行住
                                           房公积金政策
                                           事宜被要求补
                                                                                               截至本报告期
                                           缴住房公积金、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缴纳罚款或因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此而遭受任何      日
                                                                                               未有违反承诺
                                           损失时,我们将
                                                                                               的情况发生。
                                           及时、无条件、
                                           全额补偿贵司
                                           由此遭受的一
                                           切损失。
                                           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人本
                                           次发行股票并
                                           上市,且发行人
                                           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
                                           所正式挂牌后,
                                           若因公司租赁
                                                                                               截至本报告期
                                           厂房的产权瑕
                                                                                               末,所有承诺人
                             刘祥、刘亚、江 疵导致发行人     2010 年 09 月 30
                                                                                长期有效       严格信守承诺,
                             汉            被迫搬迁生产      日
                                                                                               未有违反承诺
                                           场地,承诺人将
                                                                                               的情况发生。
                                           以连带责任方
                                           式全额承担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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