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召集,于2021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福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054)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55)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及财务
报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此项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