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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19,153,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泰胜风能股票代码30012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杰陈一瑶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传真021-57243692021-57243692
电话021-57243692021-57243692
电子信箱chenjie@shtsp.comchenyiyao@shts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及各类海洋工程设备

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公司风电场开发、运营等业务,目前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主要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2020年为陆上风电补贴转折年,根据中电联的数据,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达7167万千瓦(71.67GW),截至2020年底累计风电并网容量达到2.82亿千瓦(282GW)。2020年风电行业建设积极性旺盛,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根据中电联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风电发电量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5.1%,占总发电量的6.12%。

根据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于陆上风电:

1) 2019年、2020年核准,且在2021年底前并网的风电项目招标指导价进一步下降;2) 2018年底前核准,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不再享受补贴;2019、2020年核准,2021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不再享受补贴;3) 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行平价。

在完善风电上网指导价格的同时,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推进风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引导产业逐渐走向市场化,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国家通过优先保障消纳、引导绿证交易等鼓励手段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对2019年新增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以合理的参考评分标准来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并支持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明确2020年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19号文要求,积极组织、优先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项目信息报国家能源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提出通过合理确定新增项目、绿色交易等手段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同时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首部《能源法》,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更有雄心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多元化电力供应格局、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也体现了我国进行能源转型发展的决心。

为完成碳达峰目标,2021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提出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从2021年28.7%上升到2030年的40%,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从2021年的12.7%上升至2030年的25.9%;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省需要新建光伏风电总量的计算方法,同时对消纳的保障机制、存量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指引。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2021年光伏、风电等上网电价进行了规定,新建项目的电价将分为保障性并网规模以内的项目和市场化并网规模部分的项目,以保障性小时数作为分界点,分别执行不同的电价模式。

2021年,风电逐渐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 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平价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后也在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并在短期内收到了下游传导的巨大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加速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6万千瓦(3.06GW),同比增长22.74%。截至2020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939万千瓦(9.39GW)。

根据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2018年底以前核准,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指导价为0.85元/kWh;2019年核准指导价为0.80元/kWh;2020核准指导价为0.75元/kWh;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同时预计在2021年国家补贴退坡的时间节点形成一轮抢装。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至今下降67.5%至2020年的约84美元/MWh(约0.58人民币/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58美元/MWh(约0.40人民币/KWh)(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目前度电成本约为0.64人民币/KWh(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0.39-0.45人民币/KWh仍需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

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级政府也对海上风电的发展大力支持。比如,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8GW),而江苏省发改委在2021年发布的海上风电规划装机达12GW;浙江省“十四五”风电规划提出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5GW);广东省出台《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争取2025年前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平价上网,到2025年底累计投产海上风电约1500万千瓦(15GW),同时广东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及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广东地方的海上风电补贴标准。据IEA 预测,基于现有的能源政策,中国到2025年海上风电将超越英国,2030年后,由于海上风电的平价化,更是将以平均每年6GW速度稳定增长;2019到2040年这20年间,中国海上风电年平均投资额将达到90亿美元。据GWEC预测,未来十年全球海上风电市场预计新增装机容量205GW,预计到2025年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将占风电装机总量的20%;同时更激进地预测,由于2021年的抢装,中国的海上风电装机总容量将在2021年(或2020年)超过英国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预期未来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对海上风电的发展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公司子公司泰胜蓝岛具备海上风电基础段装备(包括管桩、导管架、塔筒、升压站平台等产品)的制造能力,产品价值量高、发展空间大,凭借自身扎实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内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93GW,同比增长高达53%,为全球风电历史上新增装机最多的一年,截至2020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43GW。新增装机中,86.9GW为陆上风电,中国和美国由于激励政策的退坡预期,占据了陆上风电新增装机的最大份额,其中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占全球风电新增总装机的56.3%;2020年度亚太地区、北美、拉丁美洲的新增装机大幅增长,而欧洲、非洲、中东地区新增装机相比上一年度保持稳定。2020年全球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中,实现市场化竞价或绿证的项目约23%(20GW),绝对数量和上年度基本持平,随着中国陆上风电平价项目从2021年开始成为主流,未来全球风电实现市场化竞争占比将有显著提升。

根据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460GW,年均新增超90GW。2020年,中国、日本、南韩等国家已相继做出了碳中和的承诺,然而现有的新能源政策远远达不到《巴黎协定》2℃目标的减排效果,若未来也有其他国家政府在减排方面也做出相应的决心,风电未来的预期可以更加乐观。进一步讲,只有不断加大风电等可持续能源替换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达到《巴黎协定》的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十分重视,加强了自身人力资源建设,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欧洲、澳洲、南美等地的新客户,相关工作的成效已显现。同时,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3,603,968,481.772,219,025,768.1562.41%1,472,526,16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765,062.40153,627,080.83127.02%10,530,89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2,292,279.17135,455,940.79137.93%-6,638,15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49,935.56323,348,461.20-122.47%209,287,877.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500.2136127.06%0.0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500.2136127.06%0.01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25%6.80%7.45%0.4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4,853,279,411.374,275,179,893.3613.52%3,461,362,38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88,606,700.212,315,463,501.4911.80%2,208,258,261.0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56,515,817.49886,225,029.551,092,364,434.111,368,863,20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59,377.79100,470,471.10110,916,760.32122,618,45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66,429.4794,196,708.81101,540,919.68116,788,221.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365.796,844,617.218,343,957.35-87,483,144.3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9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6,88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柳志成境内自然人8.09%58,158,62243,618,966
黄京明境内自然人7.23%51,966,45641,359,842
窦建荣境内自然人3.71%26,653,09226,653,092
夏权光境内自然人2.72%19,563,90217,672,911
张锦楠境内自然人2.49%17,884,36213,413,271
张福林境内自然人1.98%14,216,27210,662,204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3%11,69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52%10,955,7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75%5,388,6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成长优选两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5%4,64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至报告期末,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五人为一致行动人。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87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13.80万元,同比增长127.0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产能有效攀升,订单有序消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360,39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494.27万元,同比增长62.41%。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受益于陆上风电抢装,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 263,001.75万元,同比增长 55.77%;随着海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 92,774.19万元,同比增加87.12%。从销售区域角度来看,内销产品实现收入 332,953.13万元,同比增长

123.41%;受全球疫情及贸易环境影响,外销产品实现收入 27,443.72万元,同比减少62.34%。

(2) 报告期内,海上风电业务盈利能力回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2、订单情况

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49,369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58,280万元,完成292,57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90,905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83,557万元,完成105,99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253,212万元;

c、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94.90万元,完成294.9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其他订单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827万元。

(2) 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428,475万元,完成373,74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33,993万元;

b、海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5,498万元,完成27,44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5,3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39.8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291.4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本期投入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6,906.7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本期投入1,039.8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59,384.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投资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上述2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体系建设情况

2020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工作稳步落实。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ISO9000、ISO14000、ISO45000、压力容器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的升级、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了Vestas、日立、金风科技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在金风科技2020年度质量信用评价中获得全国5A级供应商的称号。

(四)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优化组织管理结构,公司逐步升级集团内部的OA(自动化办公)和ERP系统,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高跨地区管理沟通效率,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2020年公司对多个子公司进行了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性。在生产管理方面,多个子公司上线公司合作研发的MES(制造执行系统),公司逐步开始向智能制造转变。

(五)技术研发及知识产品情况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复杂海况下大型高稳性海工承载装备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公司研发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陆上MW)”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等优惠政策的扶持。另外,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41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04项,其中22项为发明专利、18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7篇。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六)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北京泰胜针对下属的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核准批复的嵩县50MW风电项目,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项目已取得当地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文物旅游局、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并进行了项目选址,同时通过了电网公司的接入审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陆上风电装备2,630,017,477.10313,458,338.6321.39%55.77%125.54%-0.41%
海上风电装备927,741,858.58110,556,558.4619.42%87.12%170.94%2.03%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0,396.85万元,同比增长62.41%;营业成本283,000.23万元,同比增长62.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876.51万元,同比增长127.0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产能有效攀升,订单有序消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因此同时大幅上升。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受益于陆上风电抢装,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 263,001.75万元,同比增长 55.77%;随着海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 92,774.19万元,同比增加87.12%。

(2) 报告期内,海上风电业务盈利能力回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活动相关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度原收入准则下运输活动相关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因此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会会较原收入准则口径下上升,毛利率会较原收入准则下下降,销售费用较原收入准则口径下降,对净利润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去年同期减少两家控股子公司:河北泰胜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泰胜风电有限公司,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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