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奕女士召集,于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奕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048)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49)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