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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欣、永新县嘉辰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泰精密”)70%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本预案中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1)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久泰精密能够在采购渠道、技术开发、客户资源等各方面产生协同效应,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

为进一步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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