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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拟通过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融资租赁事项之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与浙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向军

6、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7、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浙银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浙银租赁支付租金

5、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7、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按照市场利率,具体按照与浙银租赁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的还款条款执行

8、回购价格: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10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9、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机器、设备等所有权归浙银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机器、设备等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浙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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