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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内控制度体系监管有效,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根据新的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及时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公司的内控体

系,使之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室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各种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内部控制,从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等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覆盖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有: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磁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 “乐山银河园通磁粉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故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利润总额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投资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本着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架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自设立以来,各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运作的经营模式。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公司审计室独立于管理层,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以及子公司的关键业务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规范运作,同时持续优化公司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制定了合法有效的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员工招聘、录用、离职、培训、岗位设置、绩效管理、职业规划、薪酬福利、激励措施等管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公司始终把人才发展作为重点,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2022年,公司组织开展了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努力构建了一支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技术和管理团队。

5、公司文化

公司注重文化建设,公司根据自身特点,逐步构建起一套涵盖了企业愿景、发展目标、企业精神、管理理念、人才理念、安全意识等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文化体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长久永存”的经营理念和“新技术、高效率、低成本、好管理”的管理思路,持续推进5S管理、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把职工教育培训与提升企业文化相结合,做到员工教育培训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培养了严格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务实创新的精神追求。同时通过专题讨论、交流沟通会、公司专刊、运动会等多形式文化体育活动,将公司文化融入日常管理,努力培育强大的精神凝聚和文化向心力,营造了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6、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预付款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赊销的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资金使用审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以及严格的授权审核流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有效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7、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制定了《外销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岗位责任制,明确规范与销售有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在合同的签订和审批以及发货、货款的回收以及坏账的计提与核销等环节,有明确的岗位权责和制约措施。日常管理按制度要求规定执行,注重对应收账款风险、市场风险的控制。2022年,公司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发展,对内强化销售团队管理、细分经营客户,持续推进市场转型升级战略。

8、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从事采购业务,并制定了《供方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合同管理制度》等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估与比选、采购申请与审批、合同订立、供应过程管理、验收、退货、付款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规避采购风险。

9、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在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验收与付款、保管与记录、处置申请与审批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同时公司制订了固定资产业务流程,规定了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付款、移交使用部门等各环节的权限与责任,有效地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管理。

10、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在会计核算、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和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报送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11、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实现了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指导及监督,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如《存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运作和执行,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1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权限。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1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决策程序、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担保合同从严管理,防范了潜在风险。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1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公司审计室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

期报告同时披露。

1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容和保密措施,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同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专职管理部门,并明确了相关岗位的信息披露职责。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控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三个等级,从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两个方面进行衡量,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孰低原则)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作为衡量指标,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错报≥营业收入总

额的3%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错报<营业收入总

额的1%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

润总额的10%

错报<利润总额的

5%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总资产的影响

错报≥总资产的3%

总资产的1%≤错报<总资

产的3%

错报<总资产的1%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错报≥净资产的5%

净资产的1%≤错报<净资错报<净资产的1%

对净资产的影响 产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 10%以上的修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损失<利润总额的10%

损失<利润总额的5%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且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收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改进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内控体系进一步优化如下:

报告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确保了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公司对《顾客服务控制程序》、《纠正/预防控制程序》、《外来文件控制程序》、《产品测量和监控程序》等程序文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改进了产品质量、环境、服务、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以满足顾客要求。

公司修订了《专利工作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员工自主创新能力,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保护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规范专利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公司安全治理能力,保障员工安全及公司安全生产,公司制订了《安全管理及工伤事故考核办法》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并且得到有效执行。随着公司发展及内外环境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持续完善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力度,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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