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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708,745.05元(无需再提法定公积金),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58,490,841.47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145,415,86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0,783,724.52元。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23,14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9,258,544.00元(含税),不送转股。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连年实施大比例现金分红是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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