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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14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0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 01*****412 戴炎3 00*****453 张燕4 01*****314 吴志坚5 00*****843 何金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号(门牌608号)咨询联系人:黄英咨询电话:028-87823555-890传真电话:028-878240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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