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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19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献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长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84,673,053.40150,065,939.33-4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25,370.03-3,676,187.8419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990,896.75-4,024,863.7217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347,984.2412,725,437.39-354.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5%-0.38%0.7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69,654,563.701,187,014,934.44-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78,381,411.92974,956,041.890.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63.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3,942.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05.44
合计434,473.2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30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明厅境内自然人26.65%81,000,00060,75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17%43,072,12832,304,096
吴晓婷境内自然人3.95%12,000,0000
应媛琳境内自然人3.92%11,900,0000
应业火境内自然人3.13%9,500,0000
吴晓依境内自然人0.92%2,800,0000
马军境内自然人0.76%2,300,0110
吴志勇境内自然人0.59%1,807,2000
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8%1,470,0510
钱国富境内自然人0.47%1,426,8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吴明厅20,250,000人民币普通股20,250,000
吴晓婷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
应媛琳11,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9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10,768,032人民币普通股10,768,032
应业火9,500,000人民币普通股9,500,000
吴晓依2,800,000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
马军2,300,011人民币普通股2,300,011
吴志勇1,807,200人民币普通股1,807,200
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70,051人民币普通股1,470,051
钱国富1,426,800人民币普通股1,426,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马军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12,300股,实际合计持有5,012,3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漳州市笑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70,051股,实际合计持有1,470,051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吴明厅60,750,0000060,750,000高管锁定每年仅持股总数的25%可流通。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32,304,0960032,304,096高管锁定每年仅持股总数的25%可流通。
项君216,97500216,975高管锁定每年仅持股总数的25%可流通。
朱贤波24,0000024,000高管锁定每年仅持股总数的25%可流通。
合计93,295,0710093,295,07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2.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下降销售回款减少,而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正常支付。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51.3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1.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应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少。

(二)主要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3.58%和45.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国内国外产品需求下降,另因公司延迟复工,部分出口订单交货后延。

2、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52.94%,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因销售收入下降从而运输装卸减少,加之受复工延迟等因素影响,职工薪酬、差旅费等减少。

3、研发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4.20%,主要原因为:受延迟复工等因素影响,报告期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和其他直接研发投入减少。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01.7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由于美元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

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3.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三)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07.34万元,减少354.2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回款减少。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11万元,增加121.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88.02万元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15.91万元,减少383.8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回款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均出现延迟,对公司物料供应、物流发货、返岗生产、国内外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加强管理,合理部署,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安全开展,努力降低疫情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67.3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43.58%。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515.00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52.94%,管理费用574.56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83%,研发费用473.19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44.20%,财务费用-4.26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01.71%。

报告期内,由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有所增加,公司最终实现营业利润343.44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93.41%;利润总额342.53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93.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54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93.1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贯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的市场变化,持续宣传和推广品牌主题和制造理念,一方面,在经营上严控防疫、保障生产、稳定运行,同时扶助渠道合作商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推出能迎合满足市场和用户需求的产品,强化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为本区内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防疫工程支援一批公司专业电动工具产品,有力保障了医院防疫工程建设的效率,进一步巩固了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优化公司产品线,有序推进电机性能再提升和电机自动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获得授权专利4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专利1项,已授权的专利将有效保护公司的研发成果,并能有效巩固公司的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通过了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评审;继续参加电动工具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与起草相关电动工具国家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调整。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电动工具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制造加工、轨道路政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饰等行业,而此类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家工业增速、社会投资规模、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强运营前瞻性,密切结合新常态下的经济走势和经济政策,确定合理的经营思路和目标,并针对市场的变化采取积极、灵活的策略和措施。

2、市场风险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工具生产的企业数量较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其产品也多以DIY级为主,一些国际电动工具知名

品牌着眼于中国的市场规模和生产优势,在国内设立生产工厂,抢占中国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市场竞争局面,公司须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附加值优势,快速与追赶者拉开更大差距。为此,公司坚持并强化高等级、高效能的专业电动工具品牌定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附加值,形成产品的市场差异化,以期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出口以东南亚和欧美市场为主,公司的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进,汇率弹性显著增强。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加之日益复杂的国际外汇市场,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动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现阶段公司主要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汇率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调整销售价格和收到货款后根据短期汇率波动趋势安排结汇以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未来公司还将积极稳健探索、实行多种金融手段及积极利用相关区域政策,以期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

4、新业务探索的风险

公司积极抓住改革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源优势,以多种手段积极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工业智能化、信息化领域进行延伸和探索,在工业智能化装备等领域已通过自主股权投资或与其他上市公司强强联合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布局。公司期望借此积累相关产业技术,从而带动企业的持续升级,并在未来产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然而在向新业务领域探索的过程中,公司面临人员及技术储备、跨领域管理等方面的挑战,同时新业务也面临短期内难以迅速扩张及投资周期限制等原因而未能马上产生效益或者未达预期效益等问题。对此,公司将加强对产业延伸及产业升级方向的科学论证,进行相应的人才引进及储备,积极稳妥地推进升级,以多种手段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拓展中的风险;同时也将加大必要的资金、团队等的投入,争取在新业务市场中尽早占得优势地位。

5、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进入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扩散,疫情结束时间和经济运行恢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持续时间以及全球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加强管理,合理部署,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安全开展,努力降低疫情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国内外疫情进展,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后续防疫部署,积极应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4.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1.7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6.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6.5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9年6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在报告期内购买或延续至报告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始日到期日年化收益率到期赎回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306保本浮动收益型0.7亿元2019-10-252020-2-243.80%已赎回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2799保本浮动收益型2.8亿元2019-10-252020-4-223.85%已赎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288)保本保证收益型1.3亿元2019-10-252020-4-243.75%已赎回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2167D)保本保证收益型0.95亿元2019-12-122020-6-153.75%未到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5个月结构性存款CSH03789保本浮动收益型0.7亿元2020-2-252020-7-293.68%未到期

(二)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2018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8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4日。

2019年4月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诉讼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2017年2月,2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9.23(1)2017-9-29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原告当庭明确,其主张两被告因虚假陈述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为深交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鉴于深交所并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故其并非司法解释规定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因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尚未满足虚假陈述行为须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刑事处罚这一法定前置要件。据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2018-1-3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该类案件的立案受理条件作出了特别规定,该规定现行有效,并未明文予以废止,法院在受理活动中仍应遵循。一审法院以欠缺前置条件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于法有据,并无不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3)2018-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驳回再审申请。
2017年7月和10月,10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52.11(1)2020-4-10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原告陆其平在虚假陈述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至基准日(2015年12月11日)期间的买入均价17.63元/股,基准价18.56元/股,并未产生亏损,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不符合《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条件。故被告锐奇控股和吴明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陆其平的诉讼请求。
(2)2020-4-10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韩可豪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1,518元,佣金损失人民币0.46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1.52元,利息损失人民币1.34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21.32元; 二、驳回原告韩可豪的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已对韩可豪案提起上诉
(3)2020年4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原告郭鹏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5年8月25日)至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期间并无买入锐奇控股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条件。故被告锐奇控股和吴明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金妹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1,406.18元,佣金损失人民币0.42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1.41元,利息损失人民币0.31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08.32元; 二、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启鸿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62.10元,佣金损失人民币0.02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0.06元,利息损失人民币0.02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2.20元; 三、驳回原告孙金妹和原告周启鸿其余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郭鹏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已对孙金妹案和周启鸿案提起上诉
(4)2020-4-14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原告程治铭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5年8月25日)至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期间并无买入锐奇控股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条件。故被告锐奇控股和吴明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赵蕾蕾在虚假陈述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至基准日(2015年12月11日)期间的买入均价13.29元/股,基准价18.56元/股,并未产生亏损,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 原告王克文在虚假陈述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至基准日(2015年12月11日)期间的买入均价15.45元/股,基准价18.56元/股,并未产生亏损,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亦不符合《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条件,故被告锐奇控股和吴明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金凤爱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449.408元,佣金损失人民币0.13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0.45元,利息损失人民币0.43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41元; 二、驳回原告程治铭、原告赵蕾蕾和原告王克文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已对金凤爱案提起上诉
(5)2020-4-15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慰慈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40,370.32元,佣金损失人民币12.11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40.37元,利息损失人民币6.59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429.39元; 二、驳回原告徐慰慈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已对徐慰慈案提起上诉
2017年9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4.022020年4月15日,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魏晓平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2,900元,佣金损失人民币0.87元,印花税损失人民币2.90元,利息损失人民币1元,上诉四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904.77元; 二、驳回原告魏晓平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已对魏晓平案提起上诉
2017年10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1.132020年4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原告周敏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5年8月25日)至揭露日(2015年11月25日)期间并无买入锐奇控股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条件。故被告锐奇控股和吴明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周敏的诉讼请求。
2018年1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1.312020-3-31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解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原告王勤支付人民币5,531.34元;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8.02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64.01元(已由原告王勤预缴),由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原告王勤支付; 三、各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公司已按调解方案执行完毕
2018年4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1.642020-2-24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解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邹华支付9000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10.87元,减半收取为105.44元(已由原告邹华预缴),由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邹华支付; 三、各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公司已按调解方案执行完毕
2018年10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14.262020-3-30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抗美投资差额损失27,358.43元,佣金损失8.21元;印花税损失27.36元,利息损失4.47元。上述四项金额合计为27,398.47 元。 二、驳回原告吴抗美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已对吴抗美案提起上诉
2018年11月,1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40.36(1)2019-1-31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 深交所并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故其并非司法解释规定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虽然证监会上海局曾对锐奇公司作出沪[201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是锐奇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
虚增利润总额的虚假记载行为,并不涉及锐奇公司在披露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因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尚未满足虚假陈述行为须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刑事处罚这一法定前置要件。据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2019-6-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审法院关于“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尚未满足虚假陈述行为须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刑事处罚这一法定前置要件”的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基于现有证据,本案不存在符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中止审理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且一审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据此,苏俊友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9年10月,2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13.38尚未开庭
2020年1月,17位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27.49尚未开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9,257,803.33102,412,601.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9,980,303.4858,085,622.90
应收款项融资12,342,344.134,909,785.03
预付款项5,585,578.495,648,405.6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985,761.199,084,318.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2,354,757.58124,052,359.7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83,555,674.44579,021,888.56
流动资产合计870,062,222.64883,214,981.8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2,583,232.6482,583,232.6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4,246,346.35147,825,220.48
在建工程15,648,163.4215,676,940.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7,214,446.2347,548,291.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900,152.429,900,152.42
其他非流动资产266,115.20
非流动资产合计299,592,341.06303,799,952.61
资产总计1,169,654,563.701,187,014,934.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74,044,071.1778,490,719.54
应付账款91,498,548.20101,588,017.63
预收款项4,675,647.10
合同负债2,824,633.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052,997.609,938,716.21
应交税费4,555,021.146,696,546.74
其他应付款7,912,102.4810,133,370.8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90,887,374.37211,523,018.0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250,000.002,4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50,000.002,400,000.00
负债合计193,137,374.37213,923,018.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303,957,600.00303,957,600.00
其他权益工具473,345,233.54473,345,233.5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0,091,374.64-10,091,374.6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2,514,619.1442,514,619.1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8,655,333.88165,229,96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78,381,411.92974,956,041.89
少数股东权益-1,864,222.59-1,864,125.50
所有者权益合计976,517,189.33973,091,916.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69,654,563.701,187,014,934.44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献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长青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175,625.0220,908,789.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78,771,522.7183,175,076.21
应收款项融资7,847,854.701,371,856.36
预付款项5,085,511.925,617,495.42
其他应收款7,355,246.237,265,830.9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6,373,272.746,373,272.74
存货84,806,685.4990,023,637.6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83,140,219.19578,597,554.80
流动资产合计783,182,665.26786,960,240.5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66,806,762.56266,806,762.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2,583,232.6472,583,232.6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1,786,877.4374,504,967.30
在建工程2,712,455.342,779,655.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431,218.558,519,696.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5,487,347.645,487,347.64
其他非流动资产111,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27,807,894.16430,793,561.68
资产总计1,210,990,559.421,217,753,802.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6,934,003.5537,013,893.46
应付账款91,787,400.2180,720,013.82
预收款项1,490,303.21
合同负债1,164,294.06
应付职工薪酬7,835,427.507,217,067.56
应交税费4,114,212.784,920,260.74
其他应付款74,008,135.0076,706,001.6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95,843,473.10208,067,540.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250,000.002,4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50,000.002,400,000.00
负债合计198,093,473.10210,467,540.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303,957,600.00303,957,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91,435,705.71491,435,705.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66,374.65-266,374.6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2,514,619.1442,514,619.14
未分配利润175,255,536.12169,644,711.60
所有者权益合计1,012,897,086.321,007,286,261.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10,990,559.421,217,753,802.2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84,673,053.40150,065,939.33
其中:营业收入84,673,053.40150,065,939.3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7,114,014.02157,625,557.60
其中:营业成本70,443,525.80128,241,434.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85,652.801,620,013.99
销售费用5,149,991.4610,943,796.16
管理费用5,745,574.675,852,824.05
研发费用4,731,879.678,480,087.03
财务费用-42,610.382,487,402.10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85,989.29118,998.36
加:其他收益443,942.57363,10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31,760.283,534,657.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3.85-14,657.9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34,378.38-3,676,513.65
加:营业外收入229.13
减:营业外支出9,105.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25,272.94-3,676,284.52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5,272.94-3,676,284.5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5,272.94-3,676,284.5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370.03-3,676,187.84
2.少数股东损益-97.09-96.6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2,500.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2,500.0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2,500.0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62,500.01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425,272.94-4,238,784.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25,370.03-4,238,687.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7.09-96.6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0.0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献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长青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76,738,838.30124,651,470.63
减:营业成本63,202,213.63108,784,226.98
税金及附加640,170.141,070,328.60
销售费用4,382,800.139,203,339.30
管理费用4,724,603.084,788,422.86
研发费用3,920,724.405,822,320.65
财务费用-114,218.75-145,954.65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14,218.7598,642.46
加:其他收益205,624.00363,10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31,760.283,534,657.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1-14,657.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619,929.96-988,108.49
加:营业外收入222.28
减:营业外支出9,105.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610,824.52-987,886.2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10,824.52-987,886.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610,824.52-987,886.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610,824.52-987,886.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834,816.34136,559,673.2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746,236.9013,020,553.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8,223.69-23,216.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449,276.93149,557,009.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1,439,278.9091,208,010.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552,343.3329,041,200.59
支付的各项税费7,819,263.737,516,042.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86,375.219,066,31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797,261.17136,831,57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347,984.2412,725,437.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89,095.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00.0010,5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0,695.8910,51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47,901.03668,853.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7,901.03668,85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94.86-658,343.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9,556.68-823,551.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915,632.7011,243,542.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752,007.1772,676,393.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836,374.4783,919,936.0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328,670.15116,163,875.29
收到的税费返还145,651.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7,400.99-250,812.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756,071.14116,058,713.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749,594.0965,878,717.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742,331.8424,091,845.92
支付的各项税费6,010,950.055,712,540.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42,934.087,324,25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045,810.06103,007,36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0,261.0813,051,351.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89,095.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5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9,095.8910,51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2,428.0372,81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2,428.0372,818.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6,667.86-62,308.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06,928.9412,989,042.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91,245.086,541,001.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898,174.0219,530,043.43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2,412,601.40102,412,601.40
应收账款58,085,622.9058,085,622.90
应收款项融资4,909,785.034,909,785.03
预付款项5,648,405.625,648,405.62
其他应收款9,084,318.599,084,318.59
存货124,052,359.73124,052,359.73
其他流动资产579,021,888.56579,021,888.56
流动资产合计883,214,981.83883,214,981.8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2,583,232.6482,583,232.64
固定资产147,825,220.48147,825,220.48
在建工程15,676,940.1815,676,940.18
无形资产47,548,291.6947,548,291.69
递延所得税资产9,900,152.429,900,152.42
其他非流动资产266,115.20266,115.2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3,799,952.61303,799,952.61
资产总计1,187,014,934.441,187,014,934.44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78,490,719.5478,490,719.54
应付账款101,588,017.63101,588,017.63
预收款项4,675,647.10-4,675,647.10
合同负债4,675,647.104,675,647.10
应付职工薪酬9,938,716.219,938,716.21
应交税费6,696,546.746,696,546.74
其他应付款10,133,370.8310,133,370.83
流动负债合计211,523,018.05211,523,018.0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400,000.002,4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00,000.002,400,000.00
负债合计213,923,018.05213,923,018.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303,957,600.00303,957,600.00
其他权益工具473,345,233.54473,345,233.54
其他综合收益-10,091,374.64-10,091,374.64
盈余公积42,514,619.1442,514,619.14
未分配利润165,229,963.85165,229,96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74,956,041.89974,956,041.89
少数股东权益-1,864,125.50-1,864,125.50
所有者权益合计973,091,916.39973,091,916.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87,014,934.441,187,014,934.44

调整情况说明按照新收入准则,新增合同负债项目列报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从上年末“预收款项”调出,调入年初“合同负债”金额4,675,647.1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908,789.1520,908,789.15
应收账款83,175,076.2183,175,076.21
应收款项融资1,371,856.361,371,856.36
预付款项5,617,495.425,617,495.42
其他应收款7,265,830.937,265,830.93
应收股利6,373,272.746,373,272.74
存货90,023,637.6590,023,637.65
其他流动资产578,597,554.80578,597,554.80
流动资产合计786,960,240.52786,960,240.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66,806,762.56266,806,762.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2,583,232.6472,583,232.64
固定资产74,504,967.3074,504,967.30
在建工程2,779,655.342,779,655.34
无形资产8,519,696.208,519,69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5,487,347.645,487,347.64
其他非流动资产111,900.00111,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30,793,561.68430,793,561.68
资产总计1,217,753,802.201,217,753,802.20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37,013,893.4637,013,893.46
应付账款80,720,013.8280,720,013.82
预收款项1,490,303.21-1,490,303.21
合同负债1,490,303.211,490,303.21
应付职工薪酬7,217,067.567,217,067.56
应交税费4,920,260.744,920,260.74
其他应付款76,706,001.6176,706,001.61
流动负债合计208,067,540.40208,067,540.4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400,000.002,4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00,000.002,400,000.00
负债合计210,467,540.40210,467,540.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303,957,600.00303,957,600.00
资本公积491,435,705.71491,435,705.71
其他综合收益-266,374.65-266,374.65
盈余公积42,514,619.1442,514,619.14
未分配利润169,644,711.60169,644,711.60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7,286,261.801,007,286,261.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17,753,802.201,217,753,802.20

调整情况说明按照新收入准则,新增合同负债项目列报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从上年末“预收款项”调出,调入年初“合同负债”金额1,490,303.21元。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明厅2020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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