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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品种和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受市场环境、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的额度。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汇率的持续大幅波动可能

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的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交易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受市场环境、

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方时将审慎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信用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交易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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