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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01,347.97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新能源)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3亿元。实际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及4月11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010、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寨嘉悦新能源用自有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尔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为金寨嘉悦新能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寨嘉悦新能源与海尔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合同》,公司与海尔租赁签署了《公司连带担保责任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77,347.97万元,本年度授权期内公司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4MA2TD48Q2P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志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站、储能系统;从事太阳能与储能装备、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从事太阳能、风能发电的投资开发;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寨嘉悦新能源100%股权。

其他说明:金寨嘉悦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7,658.70154,897.95
负债总额119,043.44114,452.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64.0010,630.80
流动负债总额64,686.6451,525.33
担保及抵押总额67,200.0067,200.00
净资产38,615.2640,445.49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月-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2,518.4848,036.69
利润总额2,067.871,697.89
净利润2,016.201,830.23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被保证人在主合同(主合同为一份或多份时,各份主合同均简称并合称为“主合同”下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欠付权利人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关于租赁物使用、维修、保养的相关约定,以及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为一人或多人时,各被保证人均简称并合称为“被保证人”,下同)应向权利人支付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租息、迟延罚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权利人及其指定人士因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以下表述均同)。

5、保证方式: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且该期间将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展期或重述规定而得以展期。在保证期间,权利人

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01,347.97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66%,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连带担保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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