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77号)(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所涉及的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7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落实。鉴于《关注函》的回复内容尚未完成公司及中介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7月8日前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7月13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