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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汇川技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13号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页 码
一、审核报告1-2
二、附件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7月 31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1-3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专项审核报告 第1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13号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 第2页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斌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瑶

中国·上海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 2021年 7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号)核准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6,732,241股,发行价格为 58.00元/股。2021年6月2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59号)验证,截至2021年6月22日,主承销商累计收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2,130,469,978.00元。2021年6月23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6月25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70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0,469,978.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279,425.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190,552.55元,其中新增股本为36,732,24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068,458,311.55元。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
1收购汇川控制 49.00%股权82,222.0082,222.00
2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53,700.0043,500.00
3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40,185.0035,945.00
4数字化建设项目25,670.0021,380.00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231,777.00213,047.00

注: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97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 投入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其中
人员投资建设投资设备/软件投资
1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43,500.005,808.483,437.782,370.70
2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35,945.00370.81370.81
3数字化建设项目21,380.00797.91797.91
合计100,825.006,977.20370.813,437.783,168.61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有关说明,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5,808.485,808.48
2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370.81370.81
3数字化建设项目797.91797.91
合计6,977.206,977.20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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