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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0-4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智飞生物股票代码3001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秦菲李春生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楼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25楼
电话023-86358226023-86358226
电子信箱IRM@zhifeishengwu.comIRM@zhifeishengwu.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993,723,184.635,038,677,750.473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04,548,395.161,146,969,826.773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512,916,034.381,176,653,893.342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0,058,881.35162,951,784.93145.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030.716931.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4030.716931.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15%24.12%-0.9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482,309,355.0310,942,422,443.883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251,886,024.285,747,337,629.1226.1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5,12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蒋仁生境内自然人50.94%815,000,000624,930,000质押167,652,981
蒋凌峰境内自然人5.40%86,400,00064,800,000
吴冠江境内自然人4.73%75,657,700
刘铁鹰境内自然人3.81%61,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02%48,252,068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智飞生物2019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01%16,150,0000
蒋喜生境内自然人0.76%12,200,0009,900,000
尚信健投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尚信健投-恒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0%11,140,0000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东莞信托·汇信-惠正稳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49%7,798,5000
尚信健投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尚投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8%7,7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10名股东中,股东蒋仁生、蒋凌峰、蒋喜生为关联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东吴冠江、刘铁鹰为关联股东; 2、前10名股东中,其余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各地采取了严格的防护政策遏制疫情蔓延,物流运输效率、人员流动情况、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开展等较去年同期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奋斗,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

在此次抗疫过程中,身为生物制品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作为疫苗企业,公司充分认知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司于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持续紧抓落实防控指南、防疫物资、防护措施等各方面举措,与此同时稳妥有序推进公司复工复产、研产销等经营管理工作。在驰援防控前线的同时,秉承“社会效益第一,企业效益第二”的宗旨,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坚持服务健康中国的初心,深耕行业,践行责任,依法规范经营,稳步推进研发,强化市场营销,安全稳妥有序地推进了各项经营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3,723,184.6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4,548,395.1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2,916,034.3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58%。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范经营,构建合规体系

伴随着2019年度国家正式出台的《疫苗管理法》以及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自上而下、全员参与、联合行动,通过培训、研讨、考核等方法强化对新规的充分熟悉和理解,以确保在执行上将新规严格落实到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在公司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规范第一、诚信第一”的理念深深的根植于企业和员工思想之中,行业规则进一步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此为契机,公司持续践行“合规于心,责任于行”的合规理念,落实合规政策及管控,监控项目风险点,积极主动查处员工的违规行为,切实搭建起集“预防—监控—惩处”为一体,以反腐败为重点的合规管控体系。

(二)狠抓创新,助力产品研发

2020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为140,240,364.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3%,稳定、持续的投入,有力的促进了新产品研发进展。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生物医药主业,稳步推进研发生产,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020年4月29日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智飞龙科马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药品注册批件;2020年5月10日,公司在重庆、安徽、北京三地同步召开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新闻发布会,公司结核病新药矩阵实现新突破。

在严峻的疫情形势面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战斗前线的企业,奋力研究出安全、有效的疫苗,公司责无旁贷,2020年2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合作开发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签订协议,共同加快新冠疫苗的开发。与疾病抗战,就是与时间赛跑,研发团队争分夺秒、夜以继日地坚守在研发一线,全身心扑在研发项目上,2020年6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公司合作研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目前正处于Ⅰ、Ⅱ期临床试验过程中。

此外,全资子公司智飞绿竹在报告期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

一种B群脑膜炎球菌重组嵌合蛋白疫苗及其制备方法,该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是公司研发实力的体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措并举,推动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带来的营销新形式、新局面,公司积极适应、迅速行动,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方式,依托专业细致、覆盖广泛的营销队伍,充分发挥出“技术+市场”双轮驱动的核心优势,推动了公司产品销售持续增长,保障了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公司共有11种产品于报告期内上市或销售,产品覆盖婴幼儿、成年以及老年群体,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疾病预防和治疗解决方案。结核类诊断试剂宜卡是今年第二季度获批的自研新产品,公司正积极推进该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该产品已顺利准入海南、江西2个省份。此外,截至报告期末,预充装ACYW

多糖疫苗已中标22个省级单位,预充装AC结合疫苗已中标27个省级单位,预充装Hib疫苗已中标23个省级单位,升级优化产品的广泛准入,为自主产品推广销售奠定了基础。

公司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和营销能力的建设,通过加大产品推广宣传、提升市场管理效率、强化内部培训,同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践行人文关怀,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四)投身公益,履行社会责任

2020年新春伊始,突发的新冠疫情给我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国民饱受病毒疫情折磨,多个行业经济发展受到重创,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公司立即调配资源,组织精干科研人员,争分夺秒、假日无休,全力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工作。

同时,公司顶着一季度艰巨的经营压力,在1月27日通过湖北省红十字会向湖北捐献了1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公司还向疾控、医院等单位捐献了11万余剂疫苗、生物制品,以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和担当,为早日打赢这次防疫战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承担起骨干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彰显了公司“社会效益第一,企业效益第二”的经营宗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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