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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编号:2022-03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A座7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24,150,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14,651,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498,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53,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田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23,36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071,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2、审议通过《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23,36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071,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3、审议通过《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23,36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071,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4、审议通过《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23,36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071,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5、审议通过《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023,367,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071,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反对78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19,175,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反对4,9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879,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反对4,9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019,214,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反对4,935,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918,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反对4,935,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19,175,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反对4,9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879,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反对4,973,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1,023,406,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反对743,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9,110,4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反对743,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高文(西安)律师事务所尹童律师、李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文(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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