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及绩效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参考公司所处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如下标准发放:
单位:万元
序号 | 职务 | 基本年薪(税前) |
1 | 总经理 | 120万元/年 |
2 | 副总经理 | 80万元/年 |
3 | 董事会秘书 | 80万元/年 |
4 | 财务总监 | 80万元/年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年薪(按上述标准执行)和绩效奖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决定其年度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兼任董事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上述薪酬调整方案涉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