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5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上午10:00—11:00在深圳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保清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做相应的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