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4:30—15:30 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金宝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整后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理顺公司业务板块的管理架构,优化业务板块管理模式,实现业务资源整合,最大程度实现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燊电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利同55%股权转让给宏燊电子,转让价格按照实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11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