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15:30—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凤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重整后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8,239,291.3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