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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3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已于2016年、2018年计提预计担保损失,本次公告仅涉及对应担保责任的履行和款项的支付,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一

2015年8月25日,经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绍兴柯桥新联喷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柯桥支行”或“原告”)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6月29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受理新联破产清算,经和解,仍有借款本金11,953,942.74元及相应利息没有归还,向日葵等保证人也未履行保证责任,原告对被告向日葵等提起诉讼。

2019年4月12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603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日葵对新联欠原告中行柯桥支行的债务(借款本金11,953,942.74元及截止2016年6月28日的利息)在最高本金余额1,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案件二

201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浙江荣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与中行柯桥支行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6月29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受理荣盛破产清算,经和解,仍有借款本金17,692,345.50元及相应利息没有归还,向日葵、浙江庆盛集团景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盛景观”)等保证人也未履行保证责任,原告对被告向日葵等提起诉讼。

2019年6月24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603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庆盛景观、向日葵分别对中行柯桥支行在荣盛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债权[借款本金17,692,345.50元、截止2016年6月28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348,388.81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1、案件一

近日,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603执4527号《结案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行柯桥支行已收到被执行人向日葵支付的款项,合计受偿12,244,375.6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2、案件二

近日,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603执4526号《结案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行柯桥支行已收到被执行人向日葵支付的款项,合计受偿18,040,734.31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损益的可能影响

公司对前述诉讼事项已于2016年、2018年计提预计担保损失,本次公告仅涉及对应担保责任的履行和款项的支付,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2019)浙0603执4527号《结案通知书》;

2、(2019)浙0603执4526号《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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