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日,红塔创新的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红塔创新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红塔创新的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内红塔创新未实施减持。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181,481 | 9.32% | 110,181,481 | 9.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181,481 | 9.32% | 110,181,481 | 9.3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本次减持华仁药业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红塔创新非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华仁药业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