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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鸿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鸿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8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前充分阅读、认真审议,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8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8170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2018年1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包括对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7年度对外担保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聘请2018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公司计提2018年奖励基金、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包括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在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

业意见,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利用自身的医药行业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研发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使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规则认知和理解,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是在内控体系建设、审计水平提升、财务规范管理等

方面作出力所能及的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鸿鹏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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