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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解艳燕女士及周向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解艳燕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周向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述二人均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均自2017年9月18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解艳燕女士及周向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解艳燕女士及周向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解艳燕女士及周向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提出诸多宝贵建议,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名万洪春先生及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万洪春先生及季向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洪春先生,1960年3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供职于农业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农银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科瑞资本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深圳华仁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目前,万洪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万洪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洪春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季向东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截止目前,季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季向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季向东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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