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的书面通知:
永裕恒丰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本次质押
股东名 一大股东 补充质押 质押开 押占其 占本公司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及一致行 股数 始日期 所持股 总股本比
动人 份比例 例
国泰君
与第一大 2018 年 质权人办理
永裕恒 安股份 补充
股东为一 200 万股 4 月 16 解除质押手 1.74% 0.17%
丰 有限公 质押
致行动人 日 续之日
司
上述相关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永裕恒丰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
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永裕恒丰共持有本公司 114,752,52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9.71%,其中已质押股份 94,800,000 股,占永裕恒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2.6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02%。
三、备查文件
1、补充质押委托单
2、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补充质押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