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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18)第 030006 号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仁股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
制的截止日为2018年2月11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2月11日募集资
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置换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
维护与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
据,保证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和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8年2月11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
用,不应被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
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
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正嘉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文金
          中国青岛市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02 月 11 日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截止 2018 年 02 月 11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6,850,078.13 元,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86,105,137.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986,105,137.00 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319 号”文《关于核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文件和配股
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 197,221,027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
次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 3.56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止,公司实际已配售人
民币普通股(A)股 196,107,845 股,其中: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
196,107,845 股,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 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143,928.20 元,扣除应支付的全部承销费用、部分保荐费用(合同总额 1,300
万元,前期支付 800 万元,本次扣除 500 万元)以及配股登记费后的余额
685,947,820.35 元 , 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直 接 相 关 的 全 部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0,024,358.45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8,119,569.7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8)第 030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配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偿还有息 偿还融资租赁款                     32,500.00
1                                                                      32,494.78
           负债    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1,7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6,100.00         36,100.00
                 合计                                70,300.00         68,594.78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8 年 02 月 1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06,850,078.13 元。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自筹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拟投入总额
                                                      金额          资金金额         额
            偿还融资租赁款            32,500.00                       10,085.01    10,085.01
偿还有
                                                    32,494.78
息负债     偿还银行长期借款            1,700.00                          600.00       600.0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2 月 11 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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