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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刘勇,男,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讲师,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员,教授,神经生物学研究所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勇624004

(二)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3份,对22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份,对2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分别为:

日期发表意见类别发表意见事项
2023年3月25日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5日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8月26日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12日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作为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3年在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

在担任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

在担任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现场或线上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舆情,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是10天,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3月21日-3月25日现场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阅、表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1、现场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阅、表决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实地参观考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沟通了解裕源药业生产经营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研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

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效东先生、李阳先生、朱苏斌先生、黄致华先生、董岩先生、董传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冯根福先生、张天西先生、刘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健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洪亮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吴聪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李明先生、王君红女士、冯新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合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勇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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