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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5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47,840,786股调整为549,595,222股(截止2020年8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549,630,222股。其中,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1,789,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7,840,786元人民币调整为549,595,222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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