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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3: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8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的 下属子公司乐融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乐融致新 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乐视超级电视智能电视 运营系统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乐视超级电视智能电视运营系统,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0,099,567 元。乙方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 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情况

乙方曾是乐视网最重要的子公司,主要承接乐视电视等智能硬件研发制造、 电视会员运营等核心业务。2017 年乐视网爆发经营危机,为维持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公司以所持乙方股权为担保,通过债权融资借款。后续因公司经营情况持 续恶化,相关债务无法按期清偿,质押的乙方股权被司法处置,债权人通过司法 拍卖等方式取得乙方控股权。2018 年乐视网丧失对乙方的控制权,乙方自此不 再纳入乐视网合并报表范围,乐视网也被动失去了电视会员运营这块持续稳定的 现金流业务。

2025 年8 月,乙方由于债务问题,其自身及所有子公司银行账户均被乙方 债权人司法冻结,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鉴于此,乙方不得不寻求与其他

公司合作经营的方式保持原有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自然成为合作首选。

该业务多年来一直保持近千万级的大屏用户、百万级的电视付费用户,年营 收规模超过1.46 亿元,能够带来持续稳定的正向现金流。承接该业务后,乐视 网2025 年4 季度即新增营业收入约2,713 万元,新增服务采购成本约2,796 万 元。

2026 年,公司营收规模将由不足2 亿元预计上升到3.2 亿元左右,公司抗 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因电视大屏业务的存量以及相关系统、人员等仍 在乙方及其下属公司,不可避免的会增加大量的服务采购关联交易。为减少双方 的关联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采购乙 方的相关互联网大屏运营软件系统,夯实公司后续长期经营的基础。据此,公司 拟于乙方签订《乐视超级电视智能电视运营系统项目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乐融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 号宝正大厦15 层G 区 1501-061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赁许可证经营);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计算机 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演出经纪(赁许可证经营);电信业务经 营(赁许可证经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电脑图文设计;电子产品、摄影器材、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 硬件、体育用品(弩除外)、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具、金银 首饰、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陶瓷制品、橡胶制 品、塑料制品、箱包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毛青

控股股东: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晓伟、刘延峰、沙颖娜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 号创智大厦2 层217-218 室

注册资本:37,459.608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硬盘播放器的生产和销售;电子 产品、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通讯器材、移 动电话、手机设备、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 活动;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上网运营;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软件开发、软件设计;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设备安装、维修;提供劳务服务;组装计算机;进出口及佣金代理业 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 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饲料、新鲜水果、蔬菜、工艺礼品、钟表眼镜、 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花卉、 装饰材料、酒水、箱包、鞋靴、图书、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乳制品、出版物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毛丙龙

控股股东: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晓伟、刘延峰、沙颖娜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乐融致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乐视超级电视智能电视运营系统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交易前,乙方对公司的历史欠款共计5562 万元,已经超过5 年未偿还, 本次交易过程中,乙方承诺在收到每笔交易款项后,按比例偿还历史欠款。最终 本次交易的净现金流出不超过2500 万元。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基于标的系统的研发成本、市场价值、技术含量及业务实用 性综合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甲方为乐融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乙方为乐融致新电子科 技(天津)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甲方向乙方购买乐视超级电视智能电视运营系统,包含智能电视 OS 系统、智能云平台运营系统、应用商店运营系统、广告平台、支付平台、数 据服务系统共六个模块,合计76 项软件系统。

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仟零玖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整(小写:?80,099,567 元),为含税价格,适用税率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 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即16,019,913 元;

(2)合同签署后6 个月内,甲方完成相关系统接收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70%,即56,069,697 元;

(3)2026 年12 月31 日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合同总价剩余10%,即8,009,957 元。

系统迁移对接:乙方交付相关系统后,委派产研运维人员协助甲方完成系统 迁移对接,该部分工作不单独计费,产生的差旅等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后续如 需乙方配合后续开发,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并签署协议。

权利义务:甲方按约定支付费用,有权在系统验收之日起半年内,要求乙方

免费维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乙方按约定提供运营系统,提供系统开 发、实施、产品免费培训及技术转移,在系统验收之日起半年内,对非人为因素 造成的错误及故障提供维护。

知识产权:协议生效执行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相关软件系统知识产权;乙 方就相关知识产权向第三方转让的,甲方享有50%收益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 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付项目,均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 金;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逾期或停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争议解决: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 份;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大屏终端运营类软件资产,以及乐视超级电视 相关系统的非独家运营权限。

2. 通过取得对应系统资产,公司将具备电视会员、应用分发、商业广告、支付 服务、数据运维等相关业务的运营基础,具备相关业务开展条件,扩充现有 业务板块。

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减少一定的关联交易金额,增加公司经营利润。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 市场风险:近年来,用户观看习惯向移动端迁移、短视频平台抢占用户时长 等因素,对大屏端的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变现能力形成一定压力。若未来宏观 经济持续下行或行业监管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广告主投放意愿下降、 用户付费意愿减弱,从而影响公司智能电视运营业务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2. 未来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尽管持有自主运营系统从战略上对公司长期发展有 利,但未来能否通过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在预期时间内收回

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人才与技术维护风险:标的资产的持续迭代与维护在中短期内,仍依赖于乙 方的专业产研团队。交割完成后,公司仍需与乙方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确 保相关运营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乙方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是未来技术 迭代和系统维护的基本保障。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1. 营业收入: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独立开展大屏系统运营业务;

2. 营业成本:交易完成后,公司每年至少减少500 万以上的服务采购成本;

3. 交易完成后,该业务未来利润及净现金流预计均为正。

七、备查文件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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