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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0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废止。

财政部于2019年0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会【2017】22号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0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0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号)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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