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7月28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秀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