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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2,670,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710,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8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960,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0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4,226,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001,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79%。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45,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7%;反对2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1,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21%;反对2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李小康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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